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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不见了,各位论坛的朋友们.
这段时间在谷城要钱,以前听别人说欠钱的人是爷,要钱的人是孙子.
现在才理解这句话的深刻含义..
下面我说说这件事的具体情况
2005年,谷城三环锻造公司面向全社会招工,我经人介绍到该公司上班.在经过为期15天的岗前培训之后.该公司要求我交9000元的"就业培训费"之后,才可上岗,我当时很不理解为什么国家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还要在该公司复燃.但当时看到一起进厂的同事们都交了,那时候也为了自己能马上有班上.就交了这9000元.(说明一点,这9000元在收据上写的是“就业培训费”,其实就押金!交费的具体情况是这样划分的:培训费基数是6000,我由于专业不对口,多交了2000,超龄两岁,又多交了1000。)
由于我上班的岗位劳动强度较大,没过多久,我就患上了"坐骨神经痛",一直坚持到今年8月底,感觉自己实在是不能坚持下去了,于是就向该公司递交了辞职申请.同时要求该公司退还我进厂时所交的9000元"就业培训费",但是遭到拒绝。
前几天我到谷城县劳动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找他们去帮我要这个钱,没想到他们却告诉我说,他们行政部门在这方面上显得“苍白无力”。然后,他们叫我去劳动仲裁委员会去搞一个劳动纠纷仲裁,没想到的是,劳动仲裁委员会竟然给我搞了个“不予受理申诉通知书”!理由是“超过劳动仲裁60天时效”。然后就说,我只要拿到这个通知书,这件事从此就与他们劳动部门无关了,叫我拿这张通知书到法院,让法院受理这个案件。(我这时才感到自己上了他们的圈套,他们是想尽早摆脱我这个投诉者)
随后,我到了谷城县人民法院的告离厅,我对那个接待的人说我想投诉,那人听了我的情况后说,叫我不要告,说谷城三环锻造公司是县级保护企业,到时候说不定人家找一帮律师,一下子就把我给摆平了。
我现在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请大家给我出个最好的主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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