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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数月的调查取证,近日,南漳县工商局认定该县某保险公司超出国家规定标准向某专业银行支付高额保险代理手续费构成商业贿赂违法行为。工商部门依法作出责令双方改正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没收某专业银行的非法所得1.1万多元。
今年8月上旬,南漳县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县某保险公司向某专业银行支付高额保险代理手续费,以推销其保险业务。经查,2005年初,该县某保险公司与某专业银行签订代理协议,委托某专业银行代理责任险、企财险等保险业务。某专业银行将保险任务作为考核指标逐人分解,下达给员工开展代理保险,2005年共为某保险公司代理保险业务22万余元。某保险公司先后分4笔向某专业银行支付代理费2.9万多元,代理费比例为13%,超过了国家规定的8%标准。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该局依法对双方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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