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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当庭流下悔恨的泪水
15岁的中学生抢劫犯罪后依法被拘留、逮捕和起诉,绝望之际法庭实施心灵拯救伸出温暖的手。11月22日,南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少年犯抢劫罪获得免予刑事处罚,当庭受帮教后重返校园。
今年6月12日晚,李某与张某在南漳县水镜广场游玩,因无钱吃饭二人便策划抢钱。晚8时许,二人见一男青年从水镜广场路过,遂将该青年拉到附近白阁门一巷道内索要钱财,该青年称没有,李某捡起砖头便砸,抢得价值300元手机一部,于次日销赃获款100元供二人挥霍。今年7月16日,李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于8月19日被逮捕。
今年以来南漳法院大力开展犯罪少年心灵拯救工程,帮教多起少年犯罪案件被告人效果显著。此案立案后,刑事审判庭即将李某纳入重点帮教范围。通过剖析李某犯罪的主客观原因,发现该少年犯罪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缺少家庭教育和社会关怀。为挽救李某,在22日的开庭审判中,南漳法院邀请县教育局领导、李某所在学校校长及李某的母亲杨某到庭共同对其进行开导教育。学校当即表示欢迎李某痛改前非,重返校园。
法庭上,李某痛悔自己所犯罪行。当法庭宣判对其免予刑事处罚时,感激之余痛哭不停。其母杨某当庭也泪流满面,表示今后再不外出打工,好好管教孩子。
目前,李某已返回学校读书,法庭将于近期择日解除对李某的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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