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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小先生 于 2011-7-23 22:32 编辑
各位网友们,本人前些日子受当事人唐明读之托,在水镜论坛的求助,现已得到妥善解决,在县政府的帮助下,共拿到180000的赔偿金。详情:http://bbs.nzkd.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08937
受当事人委托,以及我本人,在此,对:
县委副书记、县长黄其洲
县司法局副局长邹忠源
水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波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闫雯
以及南漳维权专班的其它所有工作人员
表示感谢!
感谢你们对受害人提供的帮助和法律援助!虽然结果并不是很理想,但大家看到了南漳政府的为人民服务!!!!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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