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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孙琼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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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9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二说一 发表于 2012-4-19 17:42
我也是个旁观者,这世界太乱了,已分不清谁对谁错,本人只同情弱者。

   是啊,同情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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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9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眼镜 发表于 2012-4-19 17:32
作为一个医生,谁不想把每一个经他手所治疗的人都药到病除。一些人唯恐天下不乱。不了解情况,对医护人员横 ...

  我们不是指责医生,只是想通过大多数人的言论来时医院规范其规章制度,着实为每一个患者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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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叫诚实的说话一点都不诚实,县医院不收你们中医院敢收,证明你们艺高人胆大嘛!  再说,县医院建议转到襄樊去,你听谁说的,他们院长告诉你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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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9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看过 发表于 2012-4-19 17:47
这个叫诚实的说话一点都不诚实,县医院不收你们中医院敢收,证明你们艺高人胆大嘛!  再说,县医院建议转到襄樊 ...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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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哥不信做父母的不关心自己小孩,现在的年代又可以生几个小孩呢??
小孩病了,莫说父母,就连爷爷奶奶们都是紧张的不得了的人是很正常。哥就不信楼上有人说的什么“做为人之父母,你们给孩子做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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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变态的社会,畸形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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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那家伙,,可以发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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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孙琼 发表于 2012-4-19 17:38
我觉得不管是不是谎言,作为一个政府官员就像你说的为人名服务,为什么不是体恤百姓的心情而要咄咄逼人

他也没说他是政府官员 说不定是冒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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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刘有凡 发表于 2012-4-19 18:01
哥不信做父母的不关心自己小孩,现在的年代又可以生几个小孩呢??
小孩病了,莫说父母,就连爷爷奶奶们都 ...

说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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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4月17日,一婴儿在南漳中医院就诊过程中死亡,导致死者家属在院内摆放花圈,停放棺材。
据了解,当天下午1:40,城关镇榆树岭村一组4个月大的男婴呙某患病二天后,其母亲、奶奶送到县中医院儿科住院部就诊,医生检查发现患儿咽部稍红,口腔内未见疱疹,双肺呼吸音粗糙,未闻及啰音,遂入院诊断。2:40分,医生皮试后准备行静脉穿刺及静脉注射用药时,护士发现患儿面色灰白,无反应。院方立即采取急救措施,通过吸氧、吸痰、口对口呼吸等措施,抢救大约1小时后,患儿仍无生命体征,医生宣布其已死亡。经专家初步诊断:患儿为病毒性心肌炎致心源性猝死。
4月18日上午,在城关镇、公安部门、卫生部门相关人员参与下,医院与死婴家属双方进行了协商,未能达成共识。
县委、县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县领导指示相关部门迅速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在法律框架内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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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通知《焦点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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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病历那就是医院的责任呀。。。。没做错为什么会销毁病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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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诚实 发表于 2012-4-19 16:44
医院如果有责任的话,它负担不起一条人命。不知楼主对此事了解否?
做为政府参予人员,我给你一个明确的回 ...

你的真实身份,这样说几下,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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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诚实 发表于 2012-4-19 17:14
本人就事论事,如果像你这样的一昧胡搅蛮缠,也可以理解你此时的心情。我建议“先按抚你的亲属,并调整心态 ...

主治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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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孙琼 发表于 2012-4-19 17:49
支持。

wzg2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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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医院就是这样的,平时好像自己多了不起,出事了就他妈的像乌龟,一群王八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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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感觉有个自称是“政府工作人员"的人极力为院方推脱罪责声嘶力竭指责死者家属的那个跟帖人似乎是个“赝品”,政府工作人员不会这么偏执,也不会这么说话无原则无涵养无水准,真正是政府工作人员在公众场合是很讲究很原则很圆滑的,所以明眼人一看就看出破绽,绝不会是什么政府工作人员而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的“赝品”,
{: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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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孙琼 发表于 2012-4-19 17:36
家属是有错,还是有错就改让他们在饱受失去至亲的时候还要接受医院及政府的指责吗?况且我不是家属,我是 ...

楼主说“家属有错”。我想这是明白真相的人都想说的一句话。我并没有责怪楼主,但是不能因为其家属的错,而让县中医院来买单吧?不是其家属请求县中医院医生进行抢救,不是县中医院的医生以医德为已任,我想这件事会是什么结果,明眼人一看就明白,也不需要大家伙来对此事给予更多的关注。还是老人的话“谣言止于智者”。我想大家都因为自身原因的过错,而无理取闹,社会何谈和谐,人民何谈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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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孩子,一路走好!
天堂里没有南漳中医院,没有恐怖的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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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孙琼 发表于 2012-4-19 17:43
是啊,同情弱者。

同情弱者,是人的天性。我对此也深表同情。但如果为人父母多为孩子想想,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现在都是一个孩子,出现这样的问题,有过激的行为,可以理解。但同情之后想想我们做父母的要反醒一些什么呢?
再次对婴儿的夭折表示同情。但是对于个别人的行为表示强烈不满。社会需要你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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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诚实 发表于 2012-4-19 18:58
楼主说“家属有错”。我想这是明白真相的人都想说的一句话。我并没有责怪楼主,但是不能因为其家属的错, ...

4月17日,一婴儿在南漳中医院就诊过程中死亡,导致死者家属在院内摆放花圈,停放棺材。
据了解,当天下午1:40,城关镇榆树岭村一组4个月大的男婴呙某患病二天后,其母亲、奶奶送到县中医院儿科住院部就诊,医生检查发现患儿咽部稍红,口腔内未见疱疹,双肺呼吸音粗糙,未闻及啰音,遂入院诊断。2:40分,医生皮试后准备行静脉穿刺及静脉注射用药时,护士发现患儿面色灰白,无反应。院方立即采取急救措施,通过吸氧、吸痰、口对口呼吸等措施,抢救大约1小时后,患儿仍无生命体征,医生宣布其已死亡。经专家初步诊断:患儿为病毒性心肌炎致心源性猝死。
4月18日上午,在城关镇、公安部门、卫生部门相关人员参与下,医院与死婴家属双方进行了协商,未能达成共识。
县委、县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县领导指示相关部门迅速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在法律框架内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上述说明中医院已经接受小孩住院了,怎么说中医院没有接收?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诚实说话不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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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诚实 发表于 2012-4-19 18:58
楼主说“家属有错”。我想这是明白真相的人都想说的一句话。我并没有责怪楼主,但是不能因为其家属的错, ...

wzg27e  你就是中医院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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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9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诚实 发表于 2012-4-19 18:58
楼主说“家属有错”。我想这是明白真相的人都想说的一句话。我并没有责怪楼主,但是不能因为其家属的错, ...

说家属有错是错在相信了有像你这样的人在的医院,倘使每个医生到最后有什么事故都责怪病人家属没有照顾好,倘使每个家属都会医术都能把孩子照顾的很好,那还要你们这些医生干嘛???抢救是对的,用错药也可以原谅,不可原谅的是只会一味推卸责任的人。倘若你是政府的人你怎么会这么偏激?你为什么不解释你不为民请命的原因?你为什么不提医院说不赔偿而事实上医院承诺赔17万现金?你为什么不说垃圾篓里的病例?什么叫谣言止于智者?倘使是你有何必这么在意?为什么不等警察宣布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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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看过 发表于 2012-4-19 17:47
这个叫诚实的说话一点都不诚实,县医院不收你们中医院敢收,证明你们艺高人胆大嘛!  再说,县医院建议转到襄樊 ...

既然叫诚实,诚实不诚实,公道自在人心。在此论坛,我们只是以事论事,如果进行人身“催残”,我想这不是我跟贴的必要!至于县人民医院建议其转诊,这是有根据的,我想这事都有证据,也不需要我说明什么。再一个,有人说“现在都是一个孩子,家人都比较珍惜”。这点不否认,因为我也是为人父母,也知道孩子是全家的宝。但其家长不愿意转到襄阳,我想这点请发帖子的楼主去问问其家长。真假自有分晓,诚实不诚实自有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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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9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孙琼 于 2012-4-19 19:15 编辑

那不是过激行为,那只是一个受伤的父母在为自己的孩子讨回公道,你不觉得现在你已经很没有发言权吗?你是代表医院的,我们凭什么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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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局者迷 发表于 2012-4-19 19:09
4月17日,一婴儿在南漳中医院就诊过程中死亡,导致死者家属在院内摆放花圈,停放棺材。
据了解,当天下午 ...

县中医院接收是在其家属强烈要求下,给予抢救。建议楼上的把帖子看完整后,再进行理论!同时,楼主为什么不说“婴儿在高烧三天后,先到县人民医院救治,县人民医院建议其转诊后,不知什么原因,而又来的县中医院进行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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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孙琼 发表于 2012-4-19 19:13
那不是过激行为,那只是一个受伤的父母在为自己的孩子讨回公道,你不觉得现在你已经很没有发言权吗?你是代 ...

楼主说的好,我是没有代表那一方的发言权,但做为一个理性的网友,我只是说说我所知道的东西。难道说点真话都没权利?我想,不让我说真实的东西,这个你没有权利!论坛是一个在法律框架内,大家都可以发表言论的地方,你能发表不符实际的言论,我就不能发表我所知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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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司法程序吧!到时清者自清!!堵大门,打医生都不应该,甚至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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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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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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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不要光听一面之词,不是目击者谁都没有资格对事件的真实性负责,所以不要盲目的说是那方的责任,我们要做的是期待目击者可以勇敢站出来对该事件做出最强力最有效的证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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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生活在法制社会,一切行为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无论所的对与错,都不能做出超乎法律之外的行为。我们大家共同期盼权威部门的说法,还社会一个公正!同时祝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更加理性、更加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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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医院,水平差,医德更差,出了事故不敢担当,SHQ早该下课了,都不到中医院看病,让他早日灭亡,不再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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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qsxwaz1234 发表于 2012-4-19 19:34
本来说:走法律程序是唯一的解决办法,是不是医疗事故由第三方出示相应的权威报告,该谁的责任谁也逃不了! ...

你这句话算是说到点子上了,我们是生在诚信缺失,道德沦丧的天朝。政府是不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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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漳可真是个藏龙卧虎的地方啊,连李鬼都有!哈哈哈哈哈哈!这年头,高消费影响面极大,连冒充也想搞个面子大的----------县政府工作人员,赝品也要赝个名气大的,把肚子都笑疼了!{:soso_e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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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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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年头,凡在医院出事的,有几个不闹的?国家不立法,迟早要出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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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生应该全体下课,改由神仙来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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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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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了怎么多,也有点累了。其家属发表一个极端言论也理解。只是弱弱的问一下:请问其家长:婴儿在发烧时,你们做了什么?在发烧三天内,你们又做了什么?县人民医院建议你们转到襄阳大医院时,你们又做了什么?做为人之父母,你们给孩子做了些什么?还有其婴儿的家属们,你们又做了些什么?
继续拍砖欢迎,如果嘴巴没用卫生纸擦的,请回家用水冲干净、并擦之。要不然出门都闻着味了!老人讲:嘴巴掉砣黄泥巴,不是屎也是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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