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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言,是应许的意思,就其形成过程而言,始于思维定论,现于口头表述,终于行动实践。
在我看来,承诺与践诺是否一致,应视人的品质、信誉、德行而定。换句话说,由于人的差异的存在,必然导致言必行、行必果的存在,也必然导致言行错位、口是心非的存在。
倘若以此为据,我们就可以对诺言的生产者作出这样的定论:
诚实本份人的诺言,是一种只干不说或者多干少说的庄重语言,有言之,必有果之。
背信弃义人的诺言,是一种先给你糖吃,后打你嘴巴的经过包装后的通俗语言,言之有理,行之害人。
相亲相爱人的诺言,是一种坠入爱河而又随时准备奉献自己的神圣语言,说的多,做的多。
阴险狡诈人的诺言,是一种他在正着说,你要反着听的“美丽”语言,只要你把他的诺言当作危险的信号,再深的陷阱你也不会掉进去。
如果上述定论成立,我们可以进行这样的压缩:
君子的诺言,通常是幸运的开端;
小人的诺言,通常是吃亏的边缘;
朋友的诺言,通常是灿烂的明天;
骗子的诺言,通常是他把你卖了,你还在帮他数钱。
有鉴于此,我们应遵循这样一个逻辑——人在江湖,慎对诺言。
200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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