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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政府网消息】昨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南漳县通报了15起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其中,多地存在虚报套取危改资金用于他用的问题,有的虚报资金数竟高达22.5万元。
关键词:骗取国家公益林补助资金
2004年至2006年,城关镇林业工作站职工庹正双,城关镇黄娅村时任支部书记刘德义,时任支部书记、主任万明强,时任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张世友,时任支部副书记黄存强,共同骗取国家公益林补助资金3.4万元并私分。县纪委分别给予庹正双、刘德义、万明强、张世友、黄存强五人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关键词:套取危房改造资金
2014年10月,九集镇彭家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习义全虚报套取危改资金22.5万元,用于村集体建设。县纪委给予习义全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4月,肖堰镇西泉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尹忠文虚报套取危改资金13.5万元,用于灾后重建工程。县纪委给予尹忠文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6月,东巩镇太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胡光龙虚报套取危改资金7.5万元,用于美丽乡村改造项目建设。县纪委给予胡光龙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5月,东巩镇碑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青龙虚报套取危改资金7500元,用于村委会办公楼建设。县纪委给予杨青龙党内警告处分。
关键词:套取“五保”供养资金
2013年,九集镇时任福利院长张天涛虚报套取“五保”供养资金2100元,用于补贴集中供养对象生活开支。县纪委给予张天涛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武安镇福利院院长周军民虚报套取“五保”供养资金4200元,用于补贴集中供养对象生活开支。县纪委给予周军民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东巩镇福利院院长高永红虚报套取“五保”供养资金2100元,用于补贴集中供养对象生活开支。县纪委给予高永红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至2014年,薛坪镇福利院院长张志泽虚报套取“五保”供养资金4200元,用于补贴集中供养对象生活开支。县纪委给予张志泽党内警告处分。
关键词:违规占地建房
2015年6月,长坪镇黄潭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马常青违规占用林地建厂房。县纪委给予马常青党内警告处分。
2011年11月,板桥镇木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冯贤勇违规占用集体土地建房。板桥镇纪委给予冯贤勇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5月,李庙镇傅家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徐德富违规占用集体土地建房。李庙镇纪委给予徐德富党内警告处分。
关键词:违规收费
2013年12月至2015年6月,城关镇文笔峰村以“安装自来水捐款”名义收取村民3.63万元资金,因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县纪委给予时任党支部书记王艾玉撤职处分。
2006年至2014年,县经济开发区白马山村以“建房费”名义收取86户村民28.12万元资金,因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县纪委给予该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郭元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09年以来,东巩镇杜家坪村以“土地承包费”名义收取13户村民10.6万元资金用于村务支出。县纪委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仲富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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