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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南漳县教育局印发《南漳县2016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了今年该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划片范围等,并在县教育局门户网站向社会予以公布。
《方案》明确,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后共有7所中小学。特别提醒,撤销南漳县城关镇徐庶小学,学生整体迁入南漳县徐庶学校(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地址在城关镇城北新区丹阳大道。
《方案》明确了今年城区中小学招生计划,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为1305人,设29个教学班。初中七年级招生计划为1100人,设教学班22个。初中八年级招生计划为1100人,设教学班22个。具体分配如下:南漳县实验中学七年级招生计划为500人,设10个教学班;八年级招生计划为500人,设10个教学班。南漳县第二实验中学七年级招生计划为400人,设8个教学班;八年级招生计划400人,设8个教学班。南漳县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为360人,设8个教学班。南漳县徐庶学校(小学部)招生总计划1260人,设28个教学班;其中一年级招生计划为360人,设8个教学班;二至六年级每个年级招生计划为180人,各设4个教学班。南漳县城关镇金庙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七年级招生计划为200人,设4个教学班;八年级招生计划为200人,设4个教学班。小学部一年级招生计划为135人,设3个教学班。南漳县城关镇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为360人,设8个教学班;南漳县城关镇凤凰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为90人,设2个教学班。
《方案》划定了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共分为7个片区。其中,南漳县实验中学片区为:水镜路以北——江华机械厂以东——苗圃路以西——北接建设大道;苗圃路以东——徐庶路以西——北接丹阳大道。南漳县第二实验中学片区为:水镜路以南——和平桥路以西——三道河工管局。南漳县实验小学片区为:水镜路以南——和平桥路以西—— 三道河工管局。南漳县徐庶学校(小学部)片区为:水镜路以北——建设大道以南——徐庶路以东——丹阳大道以北城区;建设大道以北城关地区。南漳县城关镇金庙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片区为:水镜路以北——徐庶路以东城区;水镜路以南——和平桥路以东(含城关镇文笔峰村、船湾村)。小学部片区:水镜路以南——和平桥路以东城区(含城关镇文笔峰村、船湾村)。南漳县城关镇实验小学片区为:水镜路以北——徐庶路以西、玉凤北路以东——苗圃路以西——北面接城北建设大道;苗圃路以东——徐庶路以西——北接丹阳大道。南漳县城关镇凤凰中心小学片区为:水镜路以北——玉凤北路以西——江华机械厂——北面接城北建设大道。
《方案》要求,城区户口新生凭“入学通知书”或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等有效法定证件,于8月30日至8月31日到相应学校确认入学资格。进城务工人员、流动人员子女入学,按照“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学生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法定证件,到城区有学位学校确认入学资格,或由县教育局指定到城区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读。关于城区八年级学生入学,《方案》要求城关镇金庙初级中学七年级全部原校升入八年级就读;县第二实验中学八年级学生凭入学通知书或户口簿、居住证、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分别到县实验中学、县第二实验中学确认入学资格。此外,截止2016年8月31日,凡未满六周岁儿童要求上学的,由各学校根据学位富余情况,报经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接收,否则将不予注册学籍。
《方案》还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程序、纪律等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学校必须均衡配备师资,实现校内义务教育均衡,不分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等。严格控制“择校生”,热点学校招生计划未完成有空余学位招收片外学生,由学生个人申请、招生学校同意,报局长办公会批准安排入学或指定到城区学校就读。
《方案》强调,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要做到“六个不得”: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片区学生;不得突破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违规招生;不得将各类考级证书、获奖证书与学生入学挂钩;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搞生源大战;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生入学考试;不得以借读名义擅自招收择校生。
县教育局将对超计划招生、以借读名义擅自招收的择校生等违规招生情况,采取“四不”政策,即:不予办理学籍异动、不享有本校正常招收学生的资助和评优待遇、不享有参加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录取资格、不核拨违规招生的人平公用经费等。因违规招生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确保《方案》落实,该县教育局专门成立了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基础教育科具体负责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成立了招生工作专班,负责本校招生工作的落实,保障2016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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