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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通知,中共襄阳市委决定:
孟艳清同志任中共枣阳市委副书记,提名为枣阳市人民政府市长人选,免去其保康县委常委、委员职务,不再担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何飞同志不再担任枣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严广超同志任中共宜城市委副书记,提名为宜城市人民政府市长人选;
郭静同志不再担任宜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肖力同志任中共南漳县委副书记,提名为南漳县人民政府县长人选;
王鹏同志不再担任南漳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提名冯云波同志为保康县人民政府县长人选;
张世伟同志不再担任保康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黄克立同志任中共谷城县委副书记,提名为谷城县人民政府县长人选;
柴普军同志任中共樊城区委副书记,提名为樊城区人民政府区长人选,免去其枣阳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龙小红同志不再作为樊城区人民政府区长提名人选。
杨兴铭等同志职务任免
接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文件通知,经省委同意,中共襄阳市委决定:
杨兴铭同志任中共襄州区委委员、常委、书记,免去其保康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王宇华同志任襄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保留正县级),免去其襄州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雷钧等同志职务任免
中共襄阳市委决定,经履行有关程序:
雷钧同志任襄阳市外事侨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免去其襄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孟正钢同志任襄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免去其襄阳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文物局、市版权局)党组副书记、成员、副局长职务
伍军同志任襄阳市建投公司(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党委书记、市建投公司董事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老河口市委常委、委员职务,不再担任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职务
免去白光德同志襄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成员、局长职务
提名文廷全同志为襄阳市政协常委人选,免去其襄阳市档案局(馆)局长(馆长)职务
杨国林同志任襄阳市档案局(馆)局长(馆长),免去其襄阳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毛春同志任襄阳市中心医院党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崔长领同志任襄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曾红斌同志不再担任襄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另行安排
提名金德安同志为宜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人选,免去其襄阳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左继宏同志任襄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不再担任宜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余长虹同志任襄阳市经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免去其南漳县委常委、委员职务,不再担任南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项云峰同志任南漳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免去其襄阳市招商局(市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提名何斌同志为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人选,免去其谷城县公安局政委职务
王坤同志任老河口市公安局政委,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襄阳市综治办副调研员职务
王鹏飞同志任襄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免去其襄阳市房管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职务
王海同志任襄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免去其共青团襄阳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职务
提名孙先华同志为襄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人选,免去其民进襄阳市委专职副主委职务
刘路同志任襄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襄城区委常委、委员、组织部部长职务
吴天昊同志任襄城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免去其襄阳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陈华荣同志任襄城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免去其襄阳市建投公司(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党委委员、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副主任职务,不再担任市建投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李明胜同志任襄城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统战部部长,免去其襄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罗飞同志任樊城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统战部部长,免去其襄阳市委常委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冯少波同志任襄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不再提名为襄州区政协主席人选
郑泳同志到宜城市挂职,提名其为宜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人选
曹平同志任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王建军同志任襄阳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段细柱同志任襄阳市统计局局长
刘超同志任襄阳市政协办公室副调研员
免去郭明强同志鱼梁洲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职务,退休
免去张道双同志襄阳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职务,退休
陈勇等同志职务任免
经中共襄阳市委研究,报经省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提名陈勇同志为宜城市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提名关健同志为老河口市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肖保国同志不再担任宜城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交流到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另行安排
庄和平同志不再担任老河口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交流到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另行安排
提名毛伟同志为宜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不再担任南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提名胡芝春同志为襄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不再担任宜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提名叶先国同志为樊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不再担任襄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提名贾俊同志为枣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
提名文贵元同志为南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
提名张晶同志为襄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免去其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职务
徐东同志不再担任枣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交流到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另行安排
邹进康同志不再担任襄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交流到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另行安排
柳振华同志不再担任樊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交流到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另行安排
赵凌云同志职务任免
中共襄阳市委决定,经履行有关程序:
赵凌云同志任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不再担任枣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李明国同志任襄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不再担任宜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赵凤玲同志任襄阳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不再担任南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张学良同志任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不再担任南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王明华同志任襄阳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不再担任老河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韩斌同志任襄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不再担任老河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提名李秀国同志为襄阳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人选,不再担任枣阳市政协副主席职务;
提名魏富军同志为襄阳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人选,不再担任枣阳市政协副主席职务;
提名陈明远同志为襄阳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人选,不再担任南漳县政协副主席职务;
提名周维铖同志为襄阳市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人选,不再担任保康县政协副主席职务;
提名朱志军同志为襄阳市政协学习文史资料委员会副主任人选,不再担任老河口市政协副主席职务;
提名尹玉峰同志为襄阳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人选,不再担任襄城区政协副主席职务;
张兴瑞同志任中共枣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免去其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职务;
刘明锋同志任中共保康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免去其中共老河口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提名罗必生同志为保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
吕克宪同志任襄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保康县委常委、委员、县委办主任、统战部部长职务;
孔令波同志任襄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不再担任保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
提名刘岸晖同志为老河口市政协副主席人选,免去其襄阳市招商局(市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提名袁永红同志为老河口市政协副主席人选;
提名吕金海同志为襄州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选,免去其农工民主党襄阳市委专职副主委职务;
陈永涛同志任中共襄城区委常委,提名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人选,免去其襄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提名胡小兰同志为襄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人选;
提名廖明荣同志为襄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选,免去其襄城区委常委职务,不再担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提名赵世梅同志为襄城区政协副主席人选,免去其致公党襄阳市委专职副主委职务;
提名郭洪启同志为襄城区政协副主席人选,免去其九三学社襄阳市委专职副主委职务;
提名陈家学同志为樊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人选;
提名焦凤玲同志为樊城区政协副主席人选,不再担任襄城区政协副主席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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