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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南漳消防大队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程序
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实行竞争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合格后,择优录用。
二、招聘职位和数量
合同制消防战斗员5名
三、招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在18至28周岁,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3、身高不低于1.68米,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体能良好,基本符合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4、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体检→公示→培训→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1日-----2017年8月1日
2、报名地点:
南漳县公安消防大队(水镜大道148号,人武部对面)
联系人:李承波
联系电话:0710-5460172
3、报名要求:
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身份证、学历证,退伍军人持《退伍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以及证明个人特长的材料等,准备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到消防大队找联系人报名并填写好合同制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六、体检
体检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由报名者到有相关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及时向消防大队出具体检结果证明。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七、公示
经政审、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的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一个星期。
对公示无异议者,提交消防大队研究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公示期间经反映有重大问题且线索明确的,由消防大队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查证,确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培训
由南漳消防大队组织聘用人员培训,主要内容为基本体能、消防业务知识、部队规章制度等,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九、工作任务
合同制消防员履行现役消防部队战士工作职能,担负灭火、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实行军事化管理。
十、福利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作为临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培训试用期1个月,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工资待遇。每人每月工资2200元(其中基本工资1700元,绩效考核工资500元),工作满一年后基本工资涨500元,以后每年递增涨100元,试用期只发基本工资1500元(工资待遇参照市消防支队下发的标准,及时进行调整)。
3、免费提供食宿、生活用品等,住宿和伙食标准与现役官兵一致,按季节气候特点发放制式被装。
4、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为合同制消防员缴纳相关保险(购买五险)。
5、每周轮流休息,原则上每人每周休息2天,工作满一年后每年安排年假5天。
6、工作表现优秀的,可以报考有关消防方面的资质等。
十一、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所提供的各项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通报给劳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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