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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子心 于 2017-9-13 18:04 编辑
县人民医院害的我至今还有后遗症,就因为做了一次椎间盘手术。当时骨科的主任,姓什么我忘了,跟我说,椎间盘是小手术,我们这儿一天要做几十例,就因为这句话我信了,结果手术后三个月不见好转,走路跛行,不能长时间行走5分钟都不行。去找他们,他们说“你这好了就好了,没好以后就这样了。一年后我去中心医院检查,结果是三四五都突出,第一次手术只是把四五脱出的部分切除了,技术没达标才造成我三四五又突出。第二次在中心医院手术,很成功,内置固定融合,现在除了脚指有点麻木感,走路和正常人一样。如果第一次我就在中心医院做手术,我现在早就正常了。恨死南漳县人民医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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