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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访 信
信访人:南漳县城关镇文庙路彩虹城小区全体业主
信访请求:
一、依法确认在售楼部买房业主的合法权益,天然气开户费由开发商承担。(上次接访已经有明确答复,但没有出具书面文件)
二、确认这笔费用的具体数额和去向。
三、部分业主收房入住且已经按标准缴纳了物业管理费,却因没有天然气给生活造成不便。必须找到拖延报装的原因,依法追究物业或开发商的责任。
四、立即责令开发商或物业去燃气公司申请报装彩虹城天然气主管道。
五、请物业提供目前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及收费依据。
信访事实:
1,目前彩虹城有一百多户业主已经收房并装修入住,由于小区没有开通天然气,根据消防安全要求、高层住宅楼不允许使用煤气罐。众多住户用电磁炉或点外卖维持生活,造成生活极为不便。请求政府予以处理,盼望早日用上天然气。
2,物业乱收费及收费标准偏高。比如,建筑垃圾处理费。非正常电梯使用费等,而且收费标准1.2元每平米在南漳属于最高,却并没有享受到相应的服务。
信访理由:
一、按照《湖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规定,自2011年5月20日起,与商品房同步开发建设、作为交房条件的水电气配套设施应计入房价,开发商不得在房价外另收,市民买房不必再付天然气开户费了。湖北省住建部2015年就已经正式执行。
二、天然气是商品房不可缺少的配套设施,按照湖北省物价局的文件规定,天然气开户费(或安装费)应计入房价,市民在购房时,开发商不得在房价之外收取,否则就属乱收费。
三、售楼部口头承诺:在售楼部购买的商品房天然气开户费一律由开发商承担,但格式合同却没有注明,解释商品房销售合同是2009年批准打印,当时整个南漳都没有天然气。2017年国庆节重新开盘后,天然气开户费应该包含在房价里面,售楼部购买的商品房天然气开户费由开发商承担。
四、目前这笔款项的数额和去向,应该向业主公示,请政府主持公道,协商解决早日申请报装天然气主管道。
五、 物业是为业主提供有偿服务,业主有疑虑和不满,物业应该作出回应并表态。以正视听。
最后,开通天然气是民心工程,关系到老百姓的生存问题。彩虹城居民被迫信访,请求政府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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