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鑫
发表于 2011-3-4 12:37
警匪一家太便宜那娃娃了
爱上香烟
发表于 2011-3-4 15:23
那如果都这样的话,明天人人都能杀人放火,然后去自首,那不是都可以不用死了。{:7_479:}
爱上香烟
发表于 2011-3-4 15:32
斩立决
白云蓝天
发表于 2011-3-4 23:41
回复 漂流岛 的帖子
英雄已逝,热血犹在!情何已堪,天理何在?法不容情,斩立决,杀无赦!
不能让先烈的血白流!
有点闲
发表于 2011-3-5 12:28
{:7_479:}
忘掉过去
发表于 2011-3-5 14:43
此案若不公正审判,无疑会给犯罪分子释放一个错误的信号,那就是:犯罪后可以杀人,而后自首,而后找关系判死缓,然后改判有期,然后(此处省略14个字)
现在的法律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已经没有公正性可言,此案令全县群众伤心,唉,现在的社会比国民党还黑暗,以后再也不会有人见义勇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