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鸟
发表于 2011-3-12 15:19
发布公告应该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局是政府大院负责门卫,卫生,吃喝拉撒的部门
腐竹
发表于 2011-3-12 20:05
牛X
菊芷兰言
发表于 2011-3-13 21:15
呵呵,咱家老太太的坟都动了,没法,虽然补了一千,可是一样花在坟上了,等于自家人劳神费力,帮老人家乔迁了新居!放了放鞭炮,贺喜!
菊芷兰言
发表于 2011-3-13 21:22
本帖最后由 菊芷兰言 于 2011-3-13 21:24 编辑
“4、补偿标准:迁移每座坟墓补偿600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迁移的,每座奖励400元;在规定时间以外的,不予奖励。”
哪里是补偿哦,光那个“宝地”就直接回收了四百,然后,又请人挖坟(自已动手不可能,多不好听呢,自已挖自已的祖坟),又是几百块。这还是赶上“奖励400元”才刚好花完哦,反抗力量小的,要迁的赶紧了,不然就要又是动了祖坟,自家还要舍点钱钱了。
缘份天空
发表于 2011-3-14 16:12
作为参保人员,很想问问医保局的同志们,为什么城镇人员参保了,在县医院里门诊费为什么没处报销?去年参保了说门诊可以报销了,但是去医院问收费处,人家说不能报销,这是为什么呢?
每年医保是交了几百元,本身人还比较健康,偶尔一点小病花个门诊费百把元的,为什么就不能报销了呢?不能因为一点点小小感冒也要住院吧?很是纳闷医保局是怎样在搞这些事情?
缘份天空
发表于 2011-3-14 16:13
一到底是谁在玩老百姓呢?是医院还是医保局?
缘份天空
发表于 2011-3-14 16:16
如今这个年代应该相信谁,该相信谁呢?医保局发帖子能报门诊费用,为什么医院又说不能报销,这到底是哪个说了算,老百姓的医保每年是要交的。谁去过问呢?哪个政府的官去过问呢?
三个人
发表于 2011-3-14 17:48
2011年+和谐=幸福
南漳人动不动就堵政府:
希望政府拿出强硬态度:
三个人
发表于 2011-3-14 17:49
2011年+和谐=幸福
南漳人动不动就堵政府:
希望政府拿出强硬态度:
有事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高全卖
发表于 2011-4-9 21:39
都是刘棕会,刘平惹的祸!向神勇的公安干警致敬,向黑暗腐败的政府默哀!
便河居
发表于 2011-4-9 21:52
请大家不要为难我们的panSJ和聂局了,他们也无能为力了,找中央领导吧!承包我们全县中小学校商店和食堂是省教育厅的领导安排的,是一个公司(私人承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