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爱八戒 发表于 2011-12-10 21:18

本帖最后由 可爱八戒 于 2011-12-10 21:21 编辑

通过楼主的表述,稍加分析也知此事并非楼主所言的简单。既事出有因,楼主及一些随意跟风者想将此事件定性为入室抢劫、黑社会性质,其目的可谓居心叵测。劝跟贴者不要妄下结论,受不良用心者利用,盲目的煸风点火,混淆视听。

秋天的露水 发表于 2011-12-13 01:54

爱没有距离 发表于 2011-12-3 18: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知道自己的做法让有些人不理解,没有关系,因为不是每个人都有理解别人的心。但是请大家就事论事,简松涛 ...

谁知道你以前干了什么对不起人家的缺德事,不然为什么单单去你家抢呢? 没有因就没有果

秋天的露水 发表于 2011-12-13 01:57

伤心也会笑 发表于 2011-12-5 10: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管楼主在怎么样,首先姓简的这个家伙,冲入别人家就是不对的,打人就更不对。法律上说不过去,教育上怪他 ...

肯定楼主做了什么让人家无法忍受的事了 现在当官的谁不精明 既然做出上门打人的蠢事 肯定楼主之前对人家做了什么缺德事 让人家也无法活了

秋天的露水 发表于 2011-12-13 01:59

可爱八戒 发表于 2011-12-10 21: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通过楼主的表述,稍加分析也知此事并非楼主所言的简单。既事出有因,楼主及一些随意跟风者想将此事件定性为 ...

支持 他们是狗咬狗一嘴毛 既然楼主怎么强硬的态度 为什么不直接找法律部门去解决呢 跑这发个什么帖子 有用?????

tpyjca 发表于 2011-12-13 09:40

{:7_486:}

三个人 发表于 2011-12-13 19:49

国家干部还是黑社会的老大

三个人 发表于 2011-12-13 19:52

不管楼主在怎么样,首先姓简的这个家伙,冲入别人家就是不对的,打人就更不对。法律上说不过去,教育上怪他有娘生,无娘教。应该教育教育,不管他是什么玩意,只要是个官,这官就该撤。事实暴露政府无作为,用不良官员,只能说上梁不正下梁歪。

西南山区小卒 发表于 2011-12-17 14:53

革命老区果然民风彪悍

路过看过 发表于 2011-12-21 22:22

没有看出来国家干部还是黑社会的老大?

仙女山 发表于 2011-12-22 18:52

渴望真相!

管球的宽 发表于 2011-12-28 15:06

{:soso_e162:}

但是太多 发表于 2011-12-28 15:25

此事若是反映到事主的上司那里,上司一定会把这个什么副院长叫过去训道:不长脸的东西,净给老子惹事...然后化了。{:soso_e113:}

曾经路过 发表于 2011-12-28 16:46

唉,现在的社会呀!

新华社 发表于 2011-12-30 16:00

在乎谁 发表于 2011-12-4 09: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半年的工资1.4万,一年也就3万?你家好象只有你一个拿工资的吧?除去生活开支,请问还剩多少?你二儿子盖 ...

周德谦这个人德性差的很,成天在酒店喝酒,在土特产店拿东西送礼!每年叫店老板多记很多招侍费,送礼费;在卫生院报销后再返还给他!不然他哪来那么多钱?可怜卫生院的职工们也不想想:一个小小的卫生院每年的招待费.送礼费比镇政府还多?什么原因?是因为有一部分进了当官的腰包!那个姓王的院长经常在赌桌上一掷千金,钱从何处来?不要把医院搞垮了哇!

茂源茶庄 发表于 2012-1-1 14:15

好可怕哟

三个人 发表于 2012-1-1 17:22

院长也是地痞:::::::::::

军军 发表于 2012-1-2 09:18

{:7_486:}

冰力十足 发表于 2012-1-6 22:52

水太深。。。。。。。。。。。

TIM 发表于 2012-1-7 08:38

肯定有问题!

我在天涯 发表于 2012-1-7 09:28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要正义不要邪恶 发表于 2012-1-7 10:03

{:soso_e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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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要求司法机关依法严惩以简松涛为首的歹徒并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