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爱没有距离

要求司法机关依法严惩以简松涛为首的歹徒并追究刑事责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2-10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可爱八戒 于 2011-12-10 21:21 编辑

通过楼主的表述,稍加分析也知此事并非楼主所言的简单。既事出有因,楼主及一些随意跟风者想将此事件定性为入室抢劫、黑社会性质,其目的可谓居心叵测。劝跟贴者不要妄下结论,受不良用心者利用,盲目的煸风点火,混淆视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13 01:54 | 显示全部楼层
爱没有距离 发表于 2011-12-3 18:50
我知道自己的做法让有些人不理解,没有关系,因为不是每个人都有理解别人的心。但是请大家就事论事,简松涛 ...

谁知道你以前干了什么对不起人家的缺德事,不然为什么单单去你家抢呢? 没有因就没有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13 01:57 | 显示全部楼层
伤心也会笑 发表于 2011-12-5 10:10
不管楼主在怎么样,首先姓简的这个家伙,冲入别人家就是不对的,打人就更不对。法律上说不过去,教育上怪他 ...

肯定楼主做了什么让人家无法忍受的事了 现在当官的谁不精明 既然做出上门打人的蠢事 肯定楼主之前对人家做了什么缺德事 让人家也无法活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13 0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爱八戒 发表于 2011-12-10 21:18
通过楼主的表述,稍加分析也知此事并非楼主所言的简单。既事出有因,楼主及一些随意跟风者想将此事件定性为 ...

支持 他们是狗咬狗一嘴毛 既然楼主怎么强硬的态度 为什么不直接找法律部门去解决呢 跑这发个什么帖子 有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13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13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干部还是黑社会的老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13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楼主在怎么样,首先姓简的这个家伙,冲入别人家就是不对的,打人就更不对。法律上说不过去,教育上怪他有娘生,无娘教。应该教育教育,不管他是什么玩意,只要是个官,这官就该撤。事实暴露政府无作为,用不良官员,只能说上梁不正下梁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17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革命老区果然民风彪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21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看出来国家干部还是黑社会的老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22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渴望真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28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6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28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事若是反映到事主的上司那里,上司一定会把这个什么副院长叫过去训道:不长脸的东西,净给老子惹事...然后化了。{:soso_e1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28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唉,现在的社会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30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乎谁 发表于 2011-12-4 09:38
你半年的工资1.4万,一年也就3万?你家好象只有你一个拿工资的吧?除去生活开支,请问还剩多少?你二儿子盖 ...

周德谦这个人德性差的很,成天在酒店喝酒,在土特产店拿东西送礼!每年叫店老板多记很多招侍费,送礼费;在卫生院报销后再返还给他!不然他哪来那么多钱?可怜卫生院的职工们也不想想:一个小小的卫生院每年的招待费.送礼费比镇政府还多?什么原因?是因为有一部分进了当官的腰包!那个姓王的院长经常在赌桌上一掷千金,钱从何处来?不要把医院搞垮了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可怕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院长也是地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6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水太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7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有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7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7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热门推荐

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南漳热线 ( 鄂ICP备2021000082号-2 || 鄂公网安备 42062402000199号 )

GMT+8, 2024-11-5 11:34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 Style Desig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