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 发表于 2012-1-3 18:04

请县政府领导不要误解第五十八条

   请县政府领导不要误解第五十八条

   因南漳县人民政府发《公告》征收城关镇徐庶庙村38.8亩菜地一案,法院判决确认南漳县人民政府发布2010年第2号关于征收城关镇徐庶庙村土地的公告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其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八条。五十八的内容是:被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并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这一条的关键是,要看损害的是不是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不是自然不受保护,可县政府领导尽然不懂得。
大家知道,这38.8亩菜地,是私人老板买下后建房子用的,为的是个人谋取商业利润(这中间不排除还有个别领导的投资),连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边都粘不上。不管损失大小都不在保护范围。
      这块地是菜地。《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说得清清楚楚,除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是不能改作用的。
      南漳县人民政府为了非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于2011年12月30日动用公安干警和机关干部带机械进场抡占,侵犯农民利益,原因何在?人们不得其解。

论语 发表于 2012-1-5 09:28

现在当官的就是这点吃呼老百姓的本事,一点法律知识都没有,他要这样理解,你有球的门

听风看水望月 发表于 2012-1-5 11:10

有啥好说的哦,还是去看看网友给涛哥和温哥写的信吧。把信看懂了,一切都会明白的。

论语 发表于 2012-1-5 18:51

当官的只知道吃、喝、玩、乐、吹,为了升官发财当好哈巴狗,谁知道五十八条是什么意思

决尘 发表于 2012-1-5 19:29

当官吃美联,拿美联。不干,不行啊。

友好 发表于 2012-1-7 18:44

论语 发表于 2012-1-5 18: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当官的只知道吃、喝、玩、乐、吹,为了升官发财当好哈巴狗,谁知道五十八条是什么意思

书记、县长要知道五十八条是什么意思,就不会出现12月30日上午的行为,这些人看起来学历高,实际上文化知识只相当初中以下。

诸先生 发表于 2012-1-20 09:23

作为南漳的一县之长,尽然对人民法院引用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八条不理解,带领公安干警和县直机关干部不顾法院判决强制将农民种的蔬菜一扫而光,基本法律常识都不懂,这种人当县长,只能说是南漳人民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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