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说两句 发表于 2012-6-27 17:50

过了七一我们就要被处罚

   首先声明:我们不是不守法的经营业户,但是我们已经面临“被违法”的窘境---被县工商局逼到这个地步的!
   我们是一批来自各镇的成品油经营业主,我们费了九牛二虎的力气办了一个《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按规矩,这是个“前置许可”的条件,据此就可以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了,但是,经过近四个月的奔波,工商局一个负责注册的局长坚决不给我们办,理由是:我们没有消防意见书。
   我们再去找消防大队,得到的答复是:柴油不是他们管辖的范围,因为柴油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需要做到消防安全,但是不需要提供消防意见书,因为这个不属于“前置许可”条件。
    于是我们折回到商务局,他们拿出法规书答复说:必须要有营业执照证明我们是正常经营,否则不予年检,过了七一再不能提供执照,不参加年检,就要被查处,甚至被取消许可!
    于是我们还是回去找工商局分管的局长,这个局长代理不理的答复我们:不行,没有消防意见书就是不给办!
    我们无奈的找商务局协商放宽政策,他们答复:年检的权限是省商务局委托市里代办,他们只能申报,没法放宽条件。并且强调说:不能再拖了,否则,逾期是要被处罚的,甚至被吊销经营资格。
   我们找了四个有关部门,咨询了有关人员和律师,都异口同声的说:成品油的营业执照只要有商务局的许可就可以办了,消防是经营过程中必须做到的具体工作,而不是前置许可条件,《行政许可法》也是这么规定的,《消防法》也没有这么要求。工商局这么做,是擅自提高了门槛,对是对经营者设置了人为的障碍。
   我们联系武镇、九集等地的同行几次三番的找那个注册的陈局长、马局长,得到的都是恶狠狠、冷冰冰的拒绝,那个态度简直无法让人容忍!
    马上就到七一了,过了这个日期我们就面临着被处罚、甚至被吊销的厄运,请问:这个世界公理何在?

NZIV 发表于 2012-6-29 07:47

{:soso_e110:}

总是南漳人 发表于 2012-6-29 08:16

有点悲剧还是没找到关系啊

李强 发表于 2012-6-29 08:26

还忘了点啥?想想....

悠悠我心 发表于 2012-6-29 08:58

注册分局的上级是工商局,县工商局的上级是市工商局,向上反映吧,请他们拿法律依据出来。

abc674522615 发表于 2012-6-29 09:04

找县治庸问责办

但是太多 发表于 2012-6-29 09:21

{:soso_e111:}愚民政策,昏庸小吏{:soso_e111:}

镜湖晨风 发表于 2012-6-29 09:42

大鬼小鬼都难缭,蛇子没打到位呀!!!

nzgs1981 发表于 2012-6-29 10:04

上级举报

一切随风 发表于 2012-6-29 10:12

{:7_484:}

盎然 发表于 2012-6-29 11:05

没搞坨子啊

爱说不平事 发表于 2012-6-29 12:11

他们在让你慢慢明白社会潜规则

五月风 发表于 2012-6-29 12:46

这个行业是应该谨慎审批,但主要还是靠关系的,现在这社会吧

啊牛的哥们 发表于 2012-6-29 14:30

生意做不成不搞了呗,求他毛

听风看水望月 发表于 2012-6-29 15:30

{:soso_e103:}

学会 发表于 2012-6-30 10:10

呵呵 今年工商多了许多新规矩

从头再来 发表于 2012-6-30 10:31

坑爹啊

聪明的野牛 发表于 2012-6-30 13:49

不要瞎说,现在行政部门作风都很好了,我觉得公安部门差一点,质监局差一点

langziaqi 发表于 2012-6-30 15:00

一句话,钱不到位。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叫问题。

南九龙 发表于 2012-7-1 11:51

这个你就不懂了吧。这叫垄断行业。

巷雨深深 发表于 2012-7-1 13:41

没找对人

网事如烟 发表于 2012-7-1 15:11

死搬硬套,全无为民服务之心

南漳韵达快递 发表于 2012-7-1 17:05

现在的南漳啊,找人办事不找人疏通他们就整死你,腐败!

我心平静 发表于 2012-7-1 17:54

工商局的人都是一群披着羊皮的狼

我心平静 发表于 2012-7-1 17:56

一直告他们王八蛋

lxx8882987 发表于 2012-7-1 19:37

托子打少了,多送点钱去就O了

87142689 发表于 2012-7-1 20:57

后门还是要走的

xqlsrj 发表于 2012-7-1 22:39

找县治庸问责办.吓死他龟儿子。

布丶衣 发表于 2012-7-1 22:51

一句话说完了,你没给钱,也没后台,或者社会关系不够好,呵呵在南漳司空见惯的现象. . .

布丶衣 发表于 2012-7-1 22:52

审批手续过于复杂,审批制度不完善

昏猫 发表于 2012-7-2 08:34

够老火的。{:soso_e111:}

漳城厚人 发表于 2012-7-2 10:09

行政诉讼呗

大侠 发表于 2012-7-2 20:12

{:7_487:}

秋兰 发表于 2012-7-2 21:32

{:7_479:}

人民之子 发表于 2012-7-2 21:55

zenmeliao?

正义之父 发表于 2012-7-3 10:20

拿钱开路,一切都好说。

腐竹 发表于 2012-7-3 16:45

{:7_485:}

青山遮不住 发表于 2012-7-3 16:58

{:7_479:}

阳光小子 发表于 2012-7-3 19:46

{:soso_e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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