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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声明:我们不是不守法的经营业户,但是我们已经面临“被违法”的窘境---被县工商局逼到这个地步的!
我们是一批来自各镇的成品油经营业主,我们费了九牛二虎的力气办了一个《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按规矩,这是个“前置许可”的条件,据此就可以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了,但是,经过近四个月的奔波,工商局一个负责注册的局长坚决不给我们办,理由是:我们没有消防意见书。
我们再去找消防大队,得到的答复是:柴油不是他们管辖的范围,因为柴油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需要做到消防安全,但是不需要提供消防意见书,因为这个不属于“前置许可”条件。
于是我们折回到商务局,他们拿出法规书答复说:必须要有营业执照证明我们是正常经营,否则不予年检,过了七一再不能提供执照,不参加年检,就要被查处,甚至被取消许可!
于是我们还是回去找工商局分管的局长,这个局长代理不理的答复我们:不行,没有消防意见书就是不给办!
我们无奈的找商务局协商放宽政策,他们答复:年检的权限是省商务局委托市里代办,他们只能申报,没法放宽条件。并且强调说:不能再拖了,否则,逾期是要被处罚的,甚至被吊销经营资格。
我们找了四个有关部门,咨询了有关人员和律师,都异口同声的说:成品油的营业执照只要有商务局的许可就可以办了,消防是经营过程中必须做到的具体工作,而不是前置许可条件,《行政许可法》也是这么规定的,《消防法》也没有这么要求。工商局这么做,是擅自提高了门槛,对是对经营者设置了人为的障碍。
我们联系武镇、九集等地的同行几次三番的找那个注册的陈局长、马局长,得到的都是恶狠狠、冷冰冰的拒绝,那个态度简直无法让人容忍!
马上就到七一了,过了这个日期我们就面临着被处罚、甚至被吊销的厄运,请问:这个世界公理何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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