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你如何解决“二手房交易须征收20%个人所得税”
本帖最后由 毒宝宝 于 2013-3-13 20:56 编辑话说最近二手房交易须征收20%个人所得税这个问题在网上是炒的沸沸扬扬啊。咱先不讨论这个政策会对房价和房租造成何等便秘性的影响,就来见招拆招,教教那些正儿八经确实需要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朋友,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其实吧,关于这个政策,就算哪天南漳这样山高皇帝远的地方也开始实施了,也不是没有办法解决的。
买方和卖房协议购房之后,买方先把房款(如30万)交给卖方,卖方给买方打一个和房款数额一致(30万)的借条,并注明以房屋作为抵押。然后,买方拿着借条以欠钱不还为名把卖方告上法庭,卖方可以各种装可怜说没钱还,只好用房子抵债。最后法院判决,卖方用房屋抵债,并强制实施过户。至此,二手房交易正式搞定,过户手续费和个人所得税神不知鬼不觉的被忽略了,忽略了,忽略了!!!
请放心,这个告状的过程花的银子,不会比20%的税费更贵的。
纯属吐槽,无关专业法律知识,更没有公然反抗天朝的意思。 耍小聪明。 会还没有结束,你这对策都出炉了,真是高啊! 荆山草寇 发表于 2013-3-13 21: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耍小聪明。
{:7_489:} 好坏好坏 发表于 2013-3-13 22: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会还没有结束,你这对策都出炉了,真是高啊!
{:7_491:}咱纯属吐槽 {:7_479:}不可能会有这个漏洞的 {:7_486:} {:soso_e138:} {:7_482:} {:7_487:} 即使打官司说抵房子,国家还是要收过户二手交易税,管你是不是抵帐 的! 晕哦,法院执行之前是要评估的,假若房子评估不到30万,那卖方不就亏了。
照你的想法,最好简单一点:
买方给卖方30万,写个什么样的收据都可以,这个自己想;然后卖方将房子赠与买方。一切OK。 {:7_487:} 乱出花招,误道别人,就这样你以为搞二首房好卖呀,一句话做二首房交易的不好做了哦。 真的可以考虑啊!
明月小楼 发表于 2013-3-16 07: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晕哦,法院执行之前是要评估的,假若房子评估不到30万,那卖方不就亏了。
照你的想法,最好简单一点:
买 ...
赠与对方也是要过户的 燕子2013 发表于 2013-3-16 09: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乱出花招,误道别人,就这样你以为搞二首房好卖呀,一句话做二首房交易的不好做了哦。
说了只是吐槽而已 {:7_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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