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ngmeiqi 发表于 2013-5-19 17:26

已过期

本帖最后由 zhangmeiqi 于 2014-5-16 14:10 编辑

   已过期

子心 发表于 2013-5-19 18:24

涉世未深.其实当时报警可能也枉然,警察就是叫当事人协商,试想一个尚无收入的大学生拿什么赔偿。只希望能通过保险来化解这场冲突。

liguangxin1975 发表于 2013-5-19 18:33

同情啊{:7_479:}

zxg732 发表于 2013-5-19 19:26

碰瓷

秋雨无声 发表于 2013-5-19 19:36

武汉人最会扯皮,全国有名

kcxc210 发表于 2013-5-19 21:00

同情,事出有因嘛!只是他不够冷静。这丢人吗?又没偷没抢。{:7_482:}

烦球人的狠 发表于 2013-5-19 21:31

这也丢人
你不会只看到新闻,没看评论吧
大家一致同情他,听说是家属要30W
再说治疗在武汉有500块就搞定

天苍地大 发表于 2013-5-19 22:28

楼主就一幸灾乐祸之人,你好好看看他是在高额勒索之下被逼无赖而采取的自我保护措施。劫持人质是他求助警察的一个应急之举

千米马 发表于 2013-5-19 22:36

南漳的孩子在外边叫人欺负了叫丢人?连我们自己都这样说他才叫丢人!

旷性怡情 发表于 2013-5-20 08:13

支持

不忽悠 发表于 2013-5-20 09:06

不是我地域歧视,我这武汉虚度过四年时光,说实话我很看不起武汉人。

没得素质,欺生,奸诈,胡搅蛮缠等等国人的陋习,武汉人为之最甚。

大小姐 发表于 2013-5-20 09:42

我不是南漳人,但我同情这孩子。逼上梁山。

逆风飞扬XYH 发表于 2013-5-20 09:45

{:7_479:}

清泉石 发表于 2013-5-20 10:01

{:7_479:}

SWEET 发表于 2013-5-20 10:02

有什么丢人的?一个学生娃子能有多少钱?张嘴都要几十万,尼玛钱是大水流来的?完全是在讹人.

三国演义 发表于 2013-5-20 11:25

可怜的娃儿!不过,真的不应该这样子!但是不通过这途径,又能怎么样?

csq25008 发表于 2013-5-20 11:43

{:7_487:}{:7_487:}{:7_487:}{:7_487:}{:7_487:}

海蓝儿 发表于 2013-5-20 14:05

楼主有孩子么,如果楼主有孩子,这个孩子是你的或是你的什么亲戚你该怎么说?

李强 发表于 2013-5-20 14:23

学生也造业,没得几个钱!

永盛保真 发表于 2013-5-20 14:33

19岁的娃子15的智商,哪个家长教的。

要30万,你不觉得“违法”吗?孩子都吓昏了头。

一兰 发表于 2013-5-20 15:51

不忽悠 发表于 2013-5-20 09: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是我地域歧视,我这武汉虚度过四年时光,说实话我很看不起武汉人。

没得素质,欺生,奸诈,胡搅蛮缠等 ...

特别是汉骂闻名全国,动辄就一句“个婊子养的”,让听到的人血脉喷张,立马就想挥拳出击。

南漳立邦漆专卖 发表于 2013-5-20 16:02

丢、。。。。

stonehongwei 发表于 2013-5-20 16:35

怎么能这样啊,孩子,涩会太复杂呀

龙龙女 发表于 2013-5-20 16:45

他如果不这样做,老太婆的家属一定会高额勒索的,同情,

唐璜 发表于 2013-5-20 17:00

这件事确实不是一件很光彩的事,但也没必要喊着“丢人”。这哥们如果不是被老太婆的家人讹诈赔偿,也断不会铤而走险持刀劫持人质——伤者家属狮子大开口索赔的事情,现在还少发生吗?作为南漳老乡,我们更应该给他鼓励,让他重新站起来——南漳出个大学生,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这哥们有可能还是山区的,家庭条件可能也不好,因此才会遇到此类问题反应过激了些。如果有机会,我愿意帮助他。

唐璜 发表于 2013-5-20 17:05

这哥们肇事后没有逃跑,而是陪着老太婆去医院,说明人品还是不错的。可恨的是老太婆的家属,动辄30万,活活把一个前途似锦的年轻人逼上了梁山!

旷性怡情 发表于 2013-5-21 08:18

{:soso_e153:}{:soso_e148:}{:soso_e155:}{:soso_e109:}{:soso_e101:}

喝多自然醉 发表于 2013-5-21 08:32

{:7_479:}

路过看过 发表于 2013-5-21 08:40

武汉人就个B嘴利害,一嘴巴子呼过去,JB都嘿殃了

唯爱 发表于 2013-5-21 08:50

   家属 不打他 敲诈他   他跌拿刀子穿别人把

悠悠我心 发表于 2013-5-21 08:58

冤有头债有主,挟持医生是错的,应该挟持老太家人

女医生 发表于 2013-5-21 09:27

一声叹息,这老乡前途毁了!

说点别里 发表于 2013-5-21 09:33

同情!

远达信息 发表于 2013-5-22 11:28

{:7_479:}

刘有凡 发表于 2013-5-22 12:35

这丢楼主的人了么??{:soso_e132:}
莫叫哥笑掉牙了哟!

荆山翁 发表于 2013-5-22 15:10

唐璜 发表于 2013-5-20 17: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哥们肇事后没有逃跑,而是陪着老太婆去医院,说明人品还是不错的。可恨的是老太婆的家属,动辄30万,活活 ...

说到点子了,说明出了交通事故还是要跑!见了老人被撞更不能扶!

七宗罪 发表于 2013-5-22 15:34

首先,是男孩不对,但是因为老太太要求赔偿数太高,他才过激的。试问楼主,是不是这个娃要打工赔偿那个讹人的老太太了,才不算丢南漳的人?饱汉子不知道饿汉子饥,有钱人的想法真可笑。

开心快乐 发表于 2013-5-22 15:49

kcxc210 发表于 2013-5-19 21: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同情,事出有因嘛!只是他不够冷静。这丢人吗?又没偷没抢。

支持,楼主应该改标题

不忽悠 发表于 2013-5-22 18:38


应该追究老太太家属的责任,据说狮子大开口要三十万,


不是这狮子大开口的三十万,估计这个娃子绝对不会走这一步。




完全可以定性为借机故意敲诈罪。

abc674522615 发表于 2013-5-23 08:29

{:soso_e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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