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奇迹 发表于 2014-7-7 18:27

为讨赌债非法拘禁他人三天 男子获刑六个月

“被告人张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7月3日,南漳县法院对讨赌债不成非法拘禁欠债人的张某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席上的张某追悔莫及。

2011年7月1日,廖某在参与“推牌九”赌博时,分别向被告人张某等4人借数万元高利贷用于赌博,当晚全部输光。随后,四人将廖某带至南漳当地宾馆内逼迫其想办法还债,其间朝廖的面部、腰部等各踢了数脚。至7月5日上午9时,廖在被非法拘禁82小时后,趁张某等熟睡之机用手机报警,民警当场将另外3人抓获,张某畏罪潜逃,后在陕西安康落网。经鉴定,廖某的损伤程度已构成轻微伤。

秋雨无声 发表于 2014-7-7 20:02

丢人,,,,,

异乡客 发表于 2014-7-7 20:22

借高利贷赌博的就是傻逼

田野 发表于 2014-7-8 08:36

javascript:void(0)

清泉石 发表于 2014-7-8 08:54

借钱有风险哟

武镇韵达快递 发表于 2014-7-8 13:18

清泉石 发表于 2014-7-8 08: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借钱有风险哟

且借且珍惜{:7_481:}

刘有凡 发表于 2014-7-8 17:55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为讨赌债非法拘禁他人三天 男子获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