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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张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7月3日,南漳县法院对讨赌债不成非法拘禁欠债人的张某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席上的张某追悔莫及。
2011年7月1日,廖某在参与“推牌九”赌博时,分别向被告人张某等4人借数万元高利贷用于赌博,当晚全部输光。随后,四人将廖某带至南漳当地宾馆内逼迫其想办法还债,其间朝廖的面部、腰部等各踢了数脚。至7月5日上午9时,廖在被非法拘禁82小时后,趁张某等熟睡之机用手机报警,民警当场将另外3人抓获,张某畏罪潜逃,后在陕西安康落网。经鉴定,廖某的损伤程度已构成轻微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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