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奇迹 发表于 2014-12-16 19:25

六旬老汉3次砍伐林木58.6立方米 判刑2年

15日从保康县检察院获悉,该县61岁的葛某因犯滥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6000元。

2011年11月,葛某在未办理砍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采伐松树48株用于烤烟;2012年12月,因建房私自砍伐松树89株;2013年11月,又私自砍伐花栎树242株,用于做代料香菇。经林业主管部门鉴定,葛某3次砍伐林木共计58.6立方米。

葛某认为山林权属存在纠纷,并且是为了发展生产和建房,没有贩卖,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经办案检察官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并讲明权属纠纷的正当解决渠道,葛某当庭认罪服法,得到法院依法从轻处理。

据了解,该院今年已办理4件破坏森林资源的涉林犯罪案件。

仲达 发表于 2014-12-16 20:47

只能说他撞到枪口上了

★水镜可乐★ 发表于 2014-12-16 22:09

倒霉的老汉

阳光明媚168 发表于 2014-12-17 09:25

是应严管重罚

阳光明媚168 发表于 2014-12-17 09:27

保护绿色植被,才能有更清新的生活空间。

无所是从 发表于 2014-12-17 09:29

南漳的威力邦该判什么刑?负责引进该企业的有关领导该判什么刑?南漳的山林几乎快被威力邦吃光了,有谁能像保康政府那样保护绿色植被?谁来为此买单?前几天在石门水库玩仅仅一个下午就看到五辆载重十几吨的大型载重车从李庙闫坪方向运出满车的各种木材,这总是有关部门批准砍伐准予放行的吧!那是我们子孙后代的资源啊,看到心里都发颤,
这种鸟厂,就该赶走它! 

黄昏 发表于 2014-12-17 14:53

三年才砍这么一点?不说是苍蝇,你连蚂蚁都说不上;

水深莫测 发表于 2014-12-18 08:40

★水镜可乐★ 发表于 2014-12-16 22:09
倒霉的老汉

他要是拉到威力邦倒是合法挣钱啦!可惜保康山格拉子咧,没得威力邦,那些生态树木白长了,只晓得吐纳空气!

杨家将 发表于 2014-12-18 19:08

靠山吃山。没什么错

墙纸客服 发表于 2014-12-19 09:43

他要是拉到威力邦倒是合法挣钱啦

恩恩熙 发表于 2014-12-20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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