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彤彤的春天 发表于 2015-6-12 00:19

给南漳县福锦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敬告

南漳县福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们是南漳市民,首先我们欢迎你们来南漳投资兴业,更欢迎你们投身南漳经济社会事业建设,你们的名字福锦意为给南漳人民创造幸福的前锦,尽管你们不公开信息,但我们通过民间渠道,了解到你们的3位股东分别是韩晨、徐琦、徐新,随州广水人,韩晨是南漳县福锦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但是,你们作为房地产开发商,我们有几句忠告,为了将来实现你们盈利、南漳经济社会发展的共同目标,希望你们多参谋多思考。
    希望你们和项目指挥部的工作得民心、顺民意。就这一个多月的观察,你们的经营手段非常不得民心,4月29日,你们在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到现在6月11日南漳县城乡局阳光公开网上也没有给你们的工程许可文件)就强行施工,5月5日到27日,南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已经以每日城管47号、49号、60号文件,先后三次将你们在凤凰花园对面的“学府一号”工地列为违法建设,责令停工,你们不但不收手,反而还变本加厉施工,这一切人们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俗话说“安得广厦千万间”,你们开发的房地产将来关系到群众一辈子的生活,像你们这样认为背后有人给你们撑腰,连执法部门都置若罔闻,你们的产品将来能够让群众放心吗?那时受影响的还不是你们自己吗?如果是个精明的开发商,相信是会意识到这个严重的后果的。你们想想,你们明知无证施工会是什么结果,却不顾一切强行施工,是得民心顺民意的表现吗?做为外商,就应该视群众的欢迎为紧箍咒,群众给了你们那么高的期盼,你们更应当把群众的利益放到首位。我们知道,凤凰花园对面你们工地有一家,他本身就抽调在指挥部里,他的底细和这里面的前因后果我们非常清楚,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你们和指挥部拿他和别的群众对比,肯定是得不到群众认可的。
    不要视群众为刁民。好几次吃早饭时,听你们的人说这里的居民心太深、要价太高,做为开发商,这种视群众为刁民的思想要不得。透过你们的补偿方案,相信你们也是经过了精确的算计的,平心而言再换位思考,群众哪一点给你们为难了?开诚布公说你们的补偿方案,你们制定的给群众两层楼2500元/平米、两层楼以上750元/平米的补偿标准,当初就没有严格按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4月27日曾表面召集了几个人开会,代表提出的有门面的给一个门面,不是门面的给一个车库,办好房产证,永不收物业管理费等六条意见,你们一条也没有采纳,5月8日就仍然按照你们单方面制定的补偿方案贴到墙上,虽然你们在方案中说不服可以在60天内提起行政复议,90天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有居民将方案拍照后拿到法院咨询,法院说没有公文号、没有签批机关和具体签批领导,不是有法律效力的公文不受理,行政复议也是一样不受理,话再说直些,就等于变相剥夺了群众的诉讼权。我们上网查询了别的地方政府出台的征收补偿方案,果然发现正规的都是有政府文号的。如果你们不信,你们以居民的身份去咨询,相信你们得到的将和我们是一样的答复。
    希望你们将你们自己在补偿方案中说的“让利于民”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抛开方案的法律效力不说,你们和指挥部制定的补偿标准,换作你们自己,你们认为能否接受?按照这个标准,群众的利体现在哪里?哪个居民不是辛苦了大半辈子的血汗钱才盖起如今的房子,居民们图什么,你们既然从事房地产开发,这一切都应当能够换个角度为群众着想,你们这个方案你们自己能接受吗?政府把旧城改造这样一个民心工程交给你们,是对你们的重托,你们应当视政府的重托为责任,就连吃早饭时,和你们的人聊天时,你们随州人都说群众要求办好房产证、补偿到位、临街的给门面背街的给车库,永不收物业管理费,待到交房产证时一手交证一手签协议的要求已经是最低了,当这最低要求都不能满足,这是“让利于民”的表现吗?群众能心甘情愿吗?
    我们认为开发商不是个有才干的老板。如果是个有才干的老板,去年就应该三思而后行。给你们说个实话吧,这么多年临凤街三角带不止你们一家开发商看中那块地,理论上说,有实力的开发商都想把这块地当作肥肉抢着吃,谁都不愿意放弃得天独厚的机会。但是,如果是个有才干的老板,第一时间就应该自问:为什么这个被宣称的黄金地带这么多年没有开发商轻易拿?你们一定看到前面的龙乡明珠了,其实,你们的设计龙乡明珠2009年就规划过,他们的规划是先在现在的位置建第一期,随后把三角带的居民安置到第一期后,开发三角带,建设连片小区,然而最后他放弃了这个规划,这里面就有原因,龙乡明珠当初放弃开发时给了忠告,说不听从忠告的人会吃亏。从你们公开的信息看,你们是2014年在南漳县注册成立的,不知道你们具体的注册时间在哪一天,但我们相信你们一定没有了解清楚这些社情民意,更没有了解清楚将来南漳的教育布局。有消息说,将来南一中要随发展搬迁到老官新校区,现在正在城北新区建设九年一贯学校,也许等到你们广告成为现实的那一天,南漳教育布局发生变化,学府路的教育功能地位就要降低,那时或许离教育功能更仅的龙鹏、未来城一建成,南漳的商品房就更多了。龙乡明珠2011年前在南漳盖房子的时候也象你们这样天天在街上做宣传,声称是南漳的学区房,也象你们一样信誓旦旦, 2013年12月竣工后就面临房子不好卖,现在入住不过几十家,也就是说,他们的地段是最好的,到现在都还有80%以上的房子没有卖出去,就是这入住的几十家,有一半是当初开发商拖欠工人工资,作价将房子抵给工人的。从你们的投入计算,或许你们已经投入了数百万,如果不是横财,那就和居民一样,你们的钱也是一点一点赚来的血汗钱,相信你们也希望通过产品得到更大的价值,那么我们希望你们和指挥部一起,视群众为亲人,不说利益最大化,群众的最低要求应该满足吧。那里的群众其实是纯朴的,蛮横的只是个别不受欢迎的人,如果你们开始就这样做,并且严格遵守施工许可,一切都不会有阻碍,群众得到了应该得到的实惠,南漳自然会因为你们的辛勤努力而提升城市品味,算下来你们将节省很多成本,也做到了得民心顺民意,不用你们天天上街打广告,这也是对你们最有利的宣传,你们会赢得市场的。如果你们认为有人给你们撑腰,你们想想,没有了群众这个根基意味着什么?给你们撑腰的人能在没有根基的情况下长久支撑么?一个总是引发民怨的开发商会赢得人们的信赖么?一个多次被执法部门通报的开发商会让人们放心吗?按你们的行话说“和气生财”。如果你们是真心实意为南漳谋福利,就祝愿你们事业兴旺发达,我们也希望你们的事业和名字一样有个幸福的前锦,否则受损失的仍然是你们自己。

操日本 发表于 2015-6-13 11:45

你以为你是谁啊?开发商哪个不给主管部门塞钱!你平头百姓能给当官的送钱吗/没人管的,不信你走着“桥”

飞虎神鹰_WWWfc 发表于 2015-6-12 09:10

伙计巡视组快来啦,赶紧准备好资料

zxg732 发表于 2015-6-12 09:33

我只能呵呵.龙乡明珠的房子不是位置不好.前面是城关镇实验小学.卞和中学.中医院 .菜市场.地处南漳中心位置.交通便利.配套完善.区位优势这么明显.房子不好卖.你可以去实际观察.他的房子有多高的容积率.绿化率是多少.房价是什么价位.换做是你会买这样压抑的房子吗?这里还不谈南一中什么的.在就是南一中在若干年搬迁某一个位置.老校区也不会撤销的.虽然我不是什么内部人士.理性和你分析.搬迁南一中大体应该是政府的意愿.

未来的建设 发表于 2015-6-12 16:12

群众2500元/平米,不便宜啊,电梯才2800

红彤彤的春天 发表于 2015-6-13 00:14

群众的感情是纯朴的,眼睛也是雪亮的

山顶的鹰 发表于 2015-6-13 07:48

给楼主的文笔点个赞,支持楼主维护合法权益

晶雍 发表于 2015-6-13 11:00

{:soso_e163:}

及时雨 发表于 2015-6-13 17:16

南漳的房地产项目已走入了死胡同。

华仔_oEKlK 发表于 2015-6-13 18:00

{:8_495:}

华仔_oEKlK 发表于 2015-6-13 18:01

未来的建设 发表于 2015-6-12 16:12
群众2500元/平米,不便宜啊,电梯才2800

的确不便宜,

_DWl7L 发表于 2015-6-14 11:53

楼主精明,说的挺好,但感觉怪怪的

★水镜可乐★ 发表于 2015-6-14 17:19

别急,很快大家都 会住上超级便宜的房子,房产泡沫已经破裂。

独家记忆ing 发表于 2015-6-14 22:40

{:soso_e146:}

女医生 发表于 2015-6-15 07:31

建议把这种无视群众利益的黑心开发商赶出南漳!

恩恩熙 发表于 2015-6-15 09:27

{:soso_e179:}{:soso_e163:}

无所是从 发表于 2015-6-15 09:46

就一条永不收物业管理费! 我就觉的咱这么怪呢!

石破天惊 发表于 2015-6-15 19:46

                                                                                                                                                                                                                                                                                       风                                                                                                                                                                                                                                                                                                                                                                                       
                                                            

一兰 发表于 2015-6-15 21:53

双方同意,买卖公平。强买强卖,就是土匪。

司马对诸葛 发表于 2015-6-15 21:53

楼主说得好啊。我就想知道那块地拆迁后干什么?为什么不要求重新划地或者原址回迁?有没有征求民意怎么安置?为什么把城中村说成棚户区?大家团结起来不要被个个击破啊。

司马对诸葛 发表于 2015-6-15 22:26

华仔_oEKlK 发表于 2015-6-13 18:01
的确不便宜,

你懂个铲铲,自己的土地不是钱啊。

石破天惊 发表于 2015-6-15 23:20

这个开发商是怎么成立的,有什么资质呢,谁监管的,责任状在哪里?有没有房屋预售证,就天天在街上打广告,如果开发商这一切都不回答,人们可要擦亮眼睛,不要轻易就给他钱

老虎1986 发表于 2015-6-16 15:18

{:soso_e100:}

村夫123 发表于 2015-6-17 10:07

南漳的房地产项目已走入了死胡同。

石破天惊 发表于 2015-6-17 21:12

开发商要学会转型,

一兰 发表于 2015-6-19 22:12

社会的进步是靠楼主这样的人推动的,如果我们每个被拆迁户在遇到强权侵害时候都像楼主这样敢于发问、敢于质疑、敢于抗争,开发商也许不会那么野蛮,政府也许也会稍稍会收敛些。

石破天惊 发表于 2015-6-20 14:07

做为政府要为人民服务好,把旧城改造这样一个民心工程交给开发商,就要对开发商从严格监管,而不应该纵容开发商

dingyulong 发表于 2015-6-22 21:54

是啊那那么多人买啊

dingyulong 发表于 2015-6-22 21:54

全靠忽悠

dingyulong 发表于 2015-6-22 21:55

不忽悠,怎么卖出去呢

dingyulong 发表于 2015-6-22 21:55

大忽悠

司马对诸葛 发表于 2015-6-23 00:44

这样无德的开发商不是明抢吗?

无所是从 发表于 2015-6-23 08:09

你不买,他咱抢呢!

红彤彤的春天 发表于 2015-6-24 21:12

南漳市民要看看福建宁化房地产崩盘的消息,千万不要随意听信开发商的宣传,不见房子千万不要轻易交定金

水仙花 发表于 2015-6-25 11:47

{:soso_e179:}

积雪草 发表于 2015-6-26 21:26

   德国马丁·尼莫拉的短诗与中国的被拆迁户
  
   在美国波士顿犹太人屠杀纪念碑上,铭刻着一位叫马丁 ·尼莫拉(Martin Niemoller )的德国新教牧师留下的表达忏悔之心的发人深省的短诗。尼莫拉曾是纳粹的受害者:
   “在德国,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
   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
   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 因为我是新教教徒;
   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建议将短诗中的“共产主义者”换成“被拆迁户”。
   短诗中的“我”,适用于全中国所有公民。

积雪草 发表于 2015-6-26 21:28

丧钟为谁而鸣
  
   没有人是一座孤岛
   可以自全
   每个人都是大陆的一部分
  
   如果海水冲掉一块
   陆地就减小
   如同一个海岬失掉一角
   如同你的朋友或者你自己的领地失掉一块
   任何人的死亡都是我的损失
   我是人类的一员
  
   因此
   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
   它就为你而鸣

心随境转 发表于 2015-6-27 09:04

到最后还是要盖

张兴 发表于 2015-6-29 11:35

无所是从 发表于 2015-6-15 09:46
就一条永不收物业管理费! 我就觉的咱这么怪呢!

没得物业费 就是有啥问题也别找谁!   能不能这样理解!

水星人 发表于 2015-7-8 17:27

开发商都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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