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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在中国注册难。自从八九年后,官方对于社会组织控制严格。采取双重控制的方式,既要在民政部门注册,又要有业务主管部门,一般都是政府职能部门。两者缺一不可。
这里面的问题在那里列?
从要到民政部门注册来说。社会组织是非赢利的,现在一般称其为NGO。如果注册为社团组织了,可以说基本上没有税费,因为这样的NGO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一般钱的来源少。要尽可能的减少办事成本。如果注册不成NGO的话,要么当黑NGO,要么去工商注册为企业,工商注册就要缴纳很多的税费了,同时对于资金捐献者人家本来是要把钱捐给非赢利组织的,一看你这是个工商企业,说不定人家心存疑虑了,对你这家NGO就有点怀疑了。这点对于NGO影响是很大的,这跟NGO的不盈利相冲突,使NGO地位尴尬。
从要有业务主管部门来说。业务主管部门一般是不愿意当作某某组织的主管部门的,为什么列?要承担政治风险。如果某家NGO闯出什么乱子来,首先就是搞主管部门的人。这对于政治型的NGO尤其如此。即使不承担风险,一般职能部门也不愿意惹这样的麻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目前国内社会组织最多的估计是环保方面的组织。但是环保NGO注册方面是个什么情况列?我国很有名的环保NGO,自然之友目前还不是独立的法人,等于说还不是完全的注册了的,它没有业务主管部门,是找不到。襄樊的环保组织“绿色汉江”我看过他们的注册手续,好像是注册了的,好像主管部门是市环保局。
但似乎官方从去年暴风雪广州火车站以及今年四川地震NGO的作用方面看出NGO的正面意义。有放松控制的迹象。看08年第30期《凤凰周刊》,上面有篇文章标题为“北京拟松动社团管制”。北京市目前计划松动社团管制将业务主管部门由行政部门改为“人民团体等枢纽型社会组织”。意思是说以后业务主管部门不用找这局那局了,只需要找官办的NGO他们就行了,让他们当作业务主管部门。官办的NGO比如全国工商联、环保基金会、妇联之类的。
当然北京目前只是一个市在尝试,结果难以预料。
对于我们南漳来说,需要一个NGO。水镜义工不一定非要注册,主要搞好怎么公平、透明的运作。花好捐助者的钱,不在这里面产生什么腐败就行。常设机构啊什么的,没钱养也难。钱从那里来?光靠普通个人捐助是不够的。最好能让政府买单,NGO承担政府的一些项目,政府买单。这方面很多NGO有尝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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