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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考驾照的人看看变态的襄樊车管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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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9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有关情况解释如下:
    中华人民公和国公安部令第111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十五条有关规定:考试科目内容及合格标准全国统一。
    科目二考试项目包括: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限速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百米加减档、起伏路行驶。
科目二考试采取必考项目与选考项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考项目根据不同车型随机选取。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6项。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直角转弯、通过单边桥、通过连续障碍;牵引车准驾车型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限速通过限宽门;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通过连续障碍。其他考试项目随机选项取。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4项,小型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必考项目:桩考、侧方停车;普通二轮、三轮摩托车准驾车型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通过单边桥。其他考试项目随机选取。
    科目二考试应当先进行桩考。桩考未出现扣分情形的,补考或者重新预约考试时可以不再进行桩考。
按照原公安部令第91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要求,车管所于2009年10月1日正式启用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九选六)考试。为了使驾校与考生都能够逐步适应,车管所采取人工考试方式进行考试。2010年4月1日公安部令第111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下发厅交警[2010]135号《关于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和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联网并自动上传考试成绩的通知》要求,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必须使用电子化计算机评判,且考试成绩要实时上传公安部机动车驾驶人计算机管理系统,关闭人工录入成绩的功能。车管所按照公安部令规定和省交警总队文件要求于2010年7月1日起实行科目二场内道路驾驶电子化计算机评判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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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0 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啥大惊小怪的,楼主嫌变态可以不考嘛,出点钱直接过了多好,就是自己上路时可得当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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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20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驾校没场地,练习不标准,练习时间少,这车管所咋不管管,他若强制要求驾校按考试要求进行训练的话我们学员也就不会吃这样的亏。只是一方面要求学员达到啥标准。当然不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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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0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值得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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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0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A证应该买不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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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0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觉得考题变态的 将来上路了估计都是马路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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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1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第一,只有严格的考试,才会考出过硬的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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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1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马路杀手太多了、搞得老司机们 是开车时间越长胆子越小了 是好好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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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4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把电动三轮管一下,路面就安全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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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4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把电动三轮管一下,路面就安全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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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6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啥证都难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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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3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师傅领进门,修行在各人.送你四个字:勤学苦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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