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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案后,给陈局长几条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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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7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一段时间,网上热炒陈中武维权案,现在回过头来,要给陈局长几个忠告。
         一,热情可佳,行为违法。陈局长是政府官员,政府要依法行政,西安不是南漳政府的管辖地,到那里去就不应以政府官员的面目抛头露面,应该露面的是工会人员,是维权代理人,如律师等等,政府官员出面一定要有法律的授权,没有授权你以政府官员身份出现,热情可佳,但行为违法。
       二,政法领导干部要有甘当无名英雄的基本素质。听说陈局长是自己很热心当政法领导干部的,但当这类干部就要准备当无名英雄。不要什么事还没有做,就急于去宣扬。有时候就是你做了,甚至做的成绩很大,你也要甘于埋名。比如举办一个大型活动,没有安保人员的辛勤工作,再伟大的人物也无法办好,但我们在镜头上看到的多是领导者的风采,没有什么安保人员的镜头。当政法领导干部就要甘于寂寞,别总爱上镜头,别总爱上新闻。
      三,别太在意网上说你是外行,外行也有资格当好政法领导干部。前段时间网上说你是外行,你可能很受刺激,所以,就想表现表现,说明你不是外行。实际上外行不可笑,可笑的是外行充内行。你没有做过政法具体工作,一来就当领导,这个经历决定了你一辈子都不可能成为真正内行的政法干部,但这并不妨碍你能当好一个称职的政法领导干部,别和网上较劲。
      四,此次行动本身也有很多值得反思的地方。这个我就不多说,里面的详情你们都知道。今后要注意。多做一些内部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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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7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过,留个记号,笑而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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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7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局长去陕西是代表南漳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过去的,而且去时还有办理此次法律援助的律师黄峻一同前往。南漳县法律援助中心是受司法局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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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7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行为本身应该不存在违法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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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7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wzg31ewzg3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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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7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yjn 发表于 2010-10-7 12:11
行为本身应该不存在违法之说。

横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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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7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很烦你这种不懂装懂的,什么“热情可佳,但行为违法”?违什么法?
谦虚点吧,拽的二五二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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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7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江上有奇峰 发表于 2010-10-7 10:07
前一段时间,网上热炒陈中武维权案,现在回过头来,要给陈局长几个忠告。
         一,热情可佳 ...

wzg24ewzg24ewzg24e实际上外行不可笑,可笑的是外行充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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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7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偶尔露峥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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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7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花无缺 于 2010-10-7 21:28 编辑

楼主的观点我不赞同,南漳有多少事当官的不管,这样的事老陈管了,你就有理由说三道四?
人啊,要有良知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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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7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局长是代表南漳官方过去与陕西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督促处理案件,不是去办案,不存在违法。家乡人在外地被打,派官员去看望、慰问,多好啊,何来过错?媒体上爆料民工被打,随后工作专班赶往陕西处理,接着媒体有跟踪报道,不存在政法领导干部急于宣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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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8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赞成楼主的观点,这样才能把好事做的更好。你们看 ,正规的媒体都说是工会组织的维权专班,而不说是政府的,为什么?要出师有名啊,要讲究个依法行政。楼上有人说,违什么法?政府官员利用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办任何事都要有法律的规定。没有,就是违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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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8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wzg3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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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8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像楼主这样的人,早晚会被人打死,好不容易南漳有人关心农民工,为农民工维权,为南漳人争口气,可你却背道而弛,说人家陈这不好,那不好,是不是不维权就好了,让人看了认为你是对他个人有深丑大恨,要不是你嫉妒……。只要是人做好事了,在这个群里就有人恶意打击,不知是什么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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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8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老百姓做事,不管违不违法,咱都捅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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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8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北狼 发表于 2010-10-8 08:59
为老百姓做事,不管违不违法,咱都捅护!

支持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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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8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司法干部面前说违法,回去买几本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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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8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个楼主混蛋:说明陈局长重视:亲自出马还有错吗?司法局长出面怎么不行呢?你纯属混蛋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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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8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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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8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wzg31ewzg31e陈局不错:是真正GCD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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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9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谁也别拍马屁,谁也别损人,最近涌泉也出了一个一批农民维权被外人打伤的案子,看看陈局长能否把家门口的维权案办好,这是一个试金石。看看是真为群众办事还是别的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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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9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女人如烟 发表于 2010-10-9 10:11
谁也别拍马屁,谁也别损人,最近涌泉也出了一个一批农民维权被外人打伤的案子,看看陈局长能否把家门口的 ...

wzg2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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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9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过虑了,难道你就那么懂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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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9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女人如烟 发表于 2010-10-9 10:11
谁也别拍马屁,谁也别损人,最近涌泉也出了一个一批农民维权被外人打伤的案子,看看陈局长能否把家门口的 ...

心态平和一些,老陈维权总归是好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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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9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说了,人家也就是个司法局局长,又不是万能的,有些事该他管,有些事他管不了,不能搞得做事的人不敢做了,那以后谁还敢出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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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0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脑筋有问题吧,外地维权都能搞,本县维权就不能搞了,他这个局长不是西安的吧,他就是搞本地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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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0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花无缺 于 2010-10-7 21:28 编辑


楼主的观点我不赞同,南漳有多少事当官的不管,这样的事老陈管了,你就有理由说三道四?
人啊,要有良知和正义!
        楼上一些人不知是什么动机,怎么干了一点事都不能说过建议了,官们都是这样被拍马屁的人拍坏了,我赞成楼主,说实话,陈中武受委派参与搞的这个事,被一帮人在这个论坛上接二连三的发帖子,你们都没有看出这里面的猫腻?喜欢出风头的,事后不都证明不是腐败分子,就是败家子,再就是投机分子吗?你们拍马屁想把陈中武也拍到里面去呀?人没有几个是累死的,当官没有几个是批死的,但坐牢的大多是拍马屁拍进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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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0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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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0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西北狼 的帖子

我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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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0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三个人 的帖子

我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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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1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wzg34etyryiutyyiuiouwekgl;eiyopre jkytre;mp[oiig90ol0yg8i0vo7yfthiodubjjyj,o9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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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1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关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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