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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购物后中“大奖”
8月底,潘师傅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称是电视购物的,说公司有回馈活动,可以通过电话抽奖。让潘师傅惊喜的是,次日他中了一个“大奖”——一幅限量发行、价值3万余元的《富春山居图》收藏画。
当然,要领奖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对方对潘师傅说,领奖需交5970元的个人所得税,这笔税费可以在奖品送到家后交给快递员。
对方的办事效率还挺高,没过几天“奖品”就被快递到潘师傅的家里。潘师傅打开一看,盒子里不仅有精美的《富春山居图》,还有一套纪念银币和一块怀表。对方称这两件物品是附赠的小礼品。潘师傅二话没说,当场付清了5970元“所得税”。
不久,潘师傅又接到对方的电话。对方称他们正在与香港的一家拍卖公司合作,潘师傅这次中的奖品如果出售,可以委托他们进行拍卖。拍卖当然也不是免费的,潘师傅通过快递公司付了3000多元的“场租费”。
不久,对方再次打来电话,称如果拍卖还要和他们签订委托合同,需支付1%的佣金。如拍卖不成功则10倍退还。10月12日,潘师傅再次通过快递员支付了2.16万元的“佣金”。
10月18日,对方给潘师傅打来电话,称那幅奖品已被成功拍卖,共计78万元。为了潘师傅能够顺利地拿到拍卖款,需要付10%的现金购买一份意外保险。
此时,潘师傅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警方蹲守抓住骗子
襄城古城派出所刑警中队中队长乔志接到潘师傅的报警后,当即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电信诈骗案。
乔志让潘师傅将对方稳住,以便抓获对方,减少其损失。
10月20日上午9时许,潘师傅再次接到“快递员”的电话,让其到楼下取快递。
此时,埋伏在周围的民警因不认识骗子,便没有擅自行动。等潘师傅和一年轻男子一起向小区外走时,民警将年轻男子方某抓获,并从其身上搜出潘师傅刚交给他的4万元。
经过警方审讯,方某对伙同唐某、石某等人联合诈骗潘师傅的事实供认不讳。
作案的道具仅值百余元
10月27日晨,乔志等人将另一个嫌疑人唐某从成都押解回襄,石某也被安徽警方抓获。“其实,寄出去的奖品和纪念品仅值百余元而已。”唐某介绍,他们从网上买回这些道具后,就开始通过“随意显”等拨号软件四处拨打电话,引诱消费者上钩。
唐某交代,三人都在昆山从事过电视购物工作,于是想出了以此骗钱的点子。
警方从他们在成都的窝点搜到大量诈骗道具。其中一个U盘里面有10万余条电视购物人员的详细信息,这些电话号码都是石某从自己曾经工作的电视购物节目组中窃取的。
据了解,这几人为了提高成功率,还专门利用空余时间进行排练。得知潘师傅利索地付了5000多元后,石某等人还专门写了一个剧本,确保诈骗成功。
警方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收到中奖短信、电话、邮件不要轻信,特别是异地中奖信息,遇到可疑情况要多与亲戚朋友商议或直接到公安机关咨询。
来源:襄阳晚报□本报通讯员付卫东 孟清丽 记者孙修廷 实习生郭元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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