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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法院招聘19名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南漳县人民法院现招聘19名审判辅助人员,其中雇员制书记员16名,雇员制司法警察3名。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9月28日17时。
(一)雇员制书记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审判工作;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至1996年9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2年(含)以上法院审判辅助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0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10年(含)以上法院审判辅助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熟悉掌握法律基础知识;
5.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本公告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9.没有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二)雇员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审判工作;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至1996年9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5年(含)以上法院聘用制司法警察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0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执行勤务部门所必需的警务保障能力和技能;
7.具有本公告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9.没有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工资待遇: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的劳动报酬原则上按照高于当地劳务派遣(合同工)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的40%确定。
有意报名者,请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查看招考公告并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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