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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司法局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办理相关法律事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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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31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降低风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办理相关法律事务调整事宜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县内各律师事务所、各法律服务所、彰诚法医司法鉴定所、县公证处、县法律援助中心暂停集中对外办理相关法律事务。

二、县法律援助中心每天安排一名执业律师,通过网上、热线电话专人负责解答法律咨询,特别是涉及应急管理、合同履行、劳动用工等相关法律问题。

三、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因疫情防控涉及行政复议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执行。

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不便,请予谅解。

特此公告

县法律援助中心热线电话:0710—5244148

湖北水镜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3317276856

湖北君谐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3972271785

县公证处联系电话:18162805288

18162805335

彰诚法医司法鉴定所联系电话:13972284503

行政复议联系电话:18727069610





南漳县司法局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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