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降低风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办理相关法律事务调整事宜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县内各律师事务所、各法律服务所、彰诚法医司法鉴定所、县公证处、县法律援助中心暂停集中对外办理相关法律事务。
二、县法律援助中心每天安排一名执业律师,通过网上、热线电话专人负责解答法律咨询,特别是涉及应急管理、合同履行、劳动用工等相关法律问题。
三、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因疫情防控涉及行政复议时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执行。
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不便,请予谅解。
特此公告
县法律援助中心热线电话:0710—5244148
湖北水镜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3317276856
湖北君谐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3972271785
县公证处联系电话:18162805288
18162805335
彰诚法医司法鉴定所联系电话:13972284503
行政复议联系电话:18727069610
南漳县司法局
2020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