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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打工仔

一则网帖引来法院传票 南漳县政府官员状告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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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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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理有据大家都来“污蔑”“侵权”一下我们的公仆们,我们的公仆们也都拿起“法律”的武器,告一下这些个网民,让法院来裁决。相信法律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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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哪一个山林不是有权人包的,这就能说明一切问题了,没权包不了,包了也保不了,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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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都12月份了,我想知道结果,有知道结果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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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小办公室主任,还真以为自己是个官,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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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1335959728 发表于 2011-12-2 09:18
现在都12月份了,我想知道结果,有知道结果的么!!

晕死!结果早都有了,原告撤诉了.你没看见77楼的吗?


楚天都市报

A2  要闻  2011.11.22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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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帖侵权案”原告撤诉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牛泰 实习生张璇)昨日,南漳县武安镇男子肖昌军致电本报称,他已接到法院通知,告他侵权的罗某已经撤诉。
     认为自家山林被侵占,肖昌军在南漳水镜论坛实名发帖,称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罗某巧取豪夺他的山林。罗某认为该帖文严重失实,将肖昌军和南漳信息网告上了法庭(本报曾作报道)。
     记者随后从相关部门也得到证实撤诉的消息。罗某称,他和肖昌军本是亲戚关系,经思考,他决定不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肖昌军也同意和他协商,妥善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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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我要参与 于 2011-12-2 12:03 编辑
公民观察 发表于 2011-11-22 21:39
楚天都市报

A2  要闻  2011.11.22 星期二  


如此说来这样随便的话,南漳法院不是吃干饭的就是南漳法院是为当官开的!

不知法院当初是怎样立的案?

悲哀!

悲哀!

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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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风不起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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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QQQQQQQQ 发表于 2011-12-2 11:32
晕死!结果早都有了,原告撤诉了.你没看见77楼的吗?

我是想知道这地到底归谁了!!到底是罗还是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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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漳人男女交友QQ群22255543   看看人家襄樊  1 2 3 4 5 6 7 群 人全部马上,现在生活越来越没意思!年轻人在不组织点活动枯燥死都不知道咋回事跟咋回事!多顶多支持 多加  不嫌人多! 条件单身  25以下的进!骗子 非诚 滚蛋    今年在南漳的发起活动组织  龙年倒计时   目的地 :白马洞吊桥! 烟花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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