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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笔者看到这样一个新闻:8月1日,广东诗人吾同树在完成他最后一首诗《消失》后的第二天在东莞家中自缢,令诗歌界扼腕叹息。还不到29岁的吾同树毕业于暨南大学中文系,在广东诗歌圈里,他是“一位才华横溢、具备广阔创作前景的诗人”。
惜悲之时,回顾一下,细数自杀诗人不禁让人愕然:1987年女诗人蝌蚪割断静脉自杀; 1989年诗人海子在山海关卧轨自杀 ; 1990年诗人方向服毒自杀;1991年,戈麦在圆明园附近投水自杀 ;1991年诗人戈麦自沉于北京万泉河;1994年朦胧诗派的主要代表顾城在新西兰自杀;2007年湖北籍诗人余地在昆明家中自杀身亡。还有一些因“名气”不大的自杀诗人就不一一列举。
有人说,诗歌是纯粹的,诗人的内心是比较敏感和痛苦的。诗人除了写诗,作为一个社会个体,还有其它的生活角色、社会角色。写诗的人如果不能在诗人与俗人之间进行角色转换与平衡,以诗人的模式去诠释世俗人事,答案必然是愤世嫉俗,然后失望,然后绝望。诗歌是炼狱,它只能熔炼诗人的文字、感情、品格。为他们脑子中的真善美 ,为他们坚持不屑的诉说 ,他们意识到改变不了这个世界 ,他们选择了告别这个世界 ,在他们还没有被世俗玷污的时候 。
我认为,这些自杀的诗人或轻或重患有抑郁症这种心理疾病。抑郁以忧郁和厌世心理特点表现突出,病人有凄凉感,对人对事物失去兴趣,此病症严重时,人会感到强烈厌世,甚至有自杀念头。这此诗人通过诗歌在营造精神家园的时候,在受到强烈物质化潮流的冲击下,没有固守住精神家园,也使得在精神家园散发奇异之香的诗歌失去光泽,然后就绝望的死去。
积极加强心理疏导就是必要的手段,因为诗人自杀不是个体现象,这就要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如作协、文联要切实重视诗人、作家的心理心态,要请心理专家进行疏导、治疗,要了解诗人的内心世界,和其交流,通过一定的方式,让其从阴暗中走出来,从忧郁的心理疾病中走出来,并积极开展一些文体活动,不要让他们总沉浸在一种迷茫的创作之中,只有如此,诗人的心理才会健康,我们的社会才会增添更多的诗情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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