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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自来水的事,打官司,可以说,是老百姓,无人不支持,但必需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要有人组织,二是人心要齐,大家都要有信心和决心,三是要有人写材料,整理材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第一个条件,要有人组织,据《中国周刊》实习记者朱柳笛的《无责的政府》一文中的报道,我看原自来水公司的蒋遵玉同志就可以。在有两个参加就行了。第三个条件写材料,整理材料,这个要大家发现,大家推荐。不一定要律师,因律师服务,特别是南漳律师,只要是涉及领导、涉及当地政府或涉及与领导有牵连的案子,一般都是呼场,只要你给他下了委托书,付了律师代理费,他的任务就算完成了一多半,剩下的仅只是走个程序,应付应付,根本不起半点作用,弄不好他还帮倒忙。因他从你老百姓手里得不到任何利益,他不会为你操大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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