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岗位:洗菜工。条件:本市户口,厦门生源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女性身高158cm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长期扎根边远山区执勤点,能吃苦耐劳、需一专多能,除从事洗菜工作外,需兼职从事执勤点新闻宣传工作,且在该执勤点最低工作年限为3年;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专业,有2年以上文秘写作工作经验。(《中国青年报》10月31日报道)。
看了上述“2009年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公安非在编雇用人员招聘简章”,让人禁不住想问:“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是想招‘一专多能’的洗菜工,还是想招全职保姆?”根据《简章》内容,笔者愚见,他们是想招全职保姆。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他们要求这名女工要“一专多能”,这样看来,就不光是洗菜那么单纯了,还包括涮碗、做饭、清洁卫生,也不光是搞一下“执勤点新闻宣传工作”那么“兼”单了,还包括搞文秘等工作;简章要求这名女工“年龄在30周岁以下”、“五官端正”、“能吃苦耐劳”,说不定在紧急情况下,还担负着某种不确定的任务。说白了,一句话,分局里正式警员不想干的事、不能干的事、不好干的事,都可能让这名女工去干。这不是全职保姆是什么?否则的话,一名洗菜工,值得有文凭上、年龄上、相貌上、“一专多能”上的要求么?
其实,定位为招聘全职保姆最为恰当:其一,说招聘洗菜工,却又让她干新闻宣传工作,角色定位上不规范。为何不说招聘宣传干事呢?其二,既让人洗菜,做后厨,又让人搞新闻宣传,工作分配上不严谨。洗菜工对于分局的内部工作知道多少啊,怎么能搞好新闻宣传呢?其三,月薪800元不好定论。到底是洗菜工的薪酬啊,还是宣传干事的薪酬?要是宣传干事的薪酬的话,宣传干事应该与普通警员同酬啊,难道分局里普通警员的月薪只有800元么?总之,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是在故意地玩某种游戏——把本应该往好说的岗位故意往次了说,把本应该往高了定的薪酬故意往低了定,把本来应该是单一的工作故意往繁杂了说,企图用廉价的月薪招聘一名全职保姆。这是一种欺骗的行为,应该予以揭露。
当然,即使是保姆也应该同工同酬,即做多少活就该得多少报酬,而不是象翔安分局那样,规定一种报酬却让“保姆”去干多样的活。这是一种公开的剥削和压榨,应该予以声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