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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县里对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定了奖励政策,我觉得很划算,所以就赶过来办手续了!”11月5日,在南漳县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大厅医疗保险窗口前排队的张浩兴奋地告诉笔者。
为扩大城镇居民医保覆盖面,吸引广大居民积极参加医疗保险活动,南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今秋出台奖励举措,收到较好效果。该县规定:从2009年9月1日起,凡参保城镇居民连续缴费2年以上的,在按参保第一年报销政策的基础上,从第二年起提高2个百分点;以此类推,每增加一年提高一个百分点,直至连续提高5个百分点。同时,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报销也进行了调整提高,并将城镇居民生育费用纳入了报销范畴。
此举不仅提高了城镇居民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让参保居民得到了实惠,也极大地调动了城镇居民参保缴费热情。据了解,自9月1日至10月底,在全县已办理城镇居民参保缴费手续的68400人中,新增参保人员达5943人,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5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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