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漳新闻网讯(通讯员 黄维军)为认真落实县委“生态立县”战略,强化森林资源管理,近日,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切实加强银杏资源管理的通告》,坚决制止、查处和打击乱采滥挖及营销银杏树木的行为。
《通告》指出,禁止一切采挖银杏树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从事采挖、经营和销售银杏树木,县林业主管部门禁止受理审批银杏树木的申请,禁止办理银杏采挖许可证,禁止讲关系、说人情、开“绿灯”。加大资源管理力度,严厉查处违法案件,各地政府和树委会要密切配合县林业主管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协调,整体联动,严格监管,切实抓好源头管理。县林业部门对乱采滥挖及营销银杏树木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县森林公安机关要依法从重打击,并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在严管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森林法》和有关林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要求全县各地采取召开各种会议、利用新闻媒体、刷写宣传标语、下发文件、组织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保护银杏资源和建设生态南漳的具体政策、主要目标和重要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提高执行林业政策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主动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