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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课老师
代课教师是指没有事业编制的临时教师。他们没有任何“名分”,却在特定历史阶段发挥着积极作用。特别是在西部地区和偏远农村,代课教师为维系义务教育承担着历史责任。据报道,西部地区代课教师约占教师总数的20%。教育部宣布,在短时间内,将清退目前仍然存在的44.8万中小学代课教师。
代课教师是教育资源投入不足状况下的一种不得已的选择。总体而言,代课教师一般没有接受过系统培训,教学水平不高,长期任教不利于教学质量和国民素质的提高。从这个角度看,代课教师退出历史舞台,是我国在2010年之前实行全面义务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
问题是:如此多的教师离开岗位,谁来填补这些空缺?那些嗷嗷等待知识哺育的山村孩子由谁来给予“食粮”?代课教师长期存在本身就表明了一定的合理性,比如在西部某地,如果所有教师都吃财政饭,将占去财政收入的80%以上,成为当地财政无法承受之负。考虑到一个在编教师的待遇可以养七八个代课教师,代课教师也就成为了一种现实的选择。应该看到,代课教师一般分布在高寒地区、山区和贫困地区,是正式教师不愿去的地方,代课教师离去后的衔接将因此更为困难。
要让代课教师短时期内退出历史舞台,就必须消除其存在的基础。为此,有关部门必须加大教育投入,特别是对一些贫困地区,要加大投入倾斜力度,让这些地区有能力根据需要扩大农村教师编制,尽可能实现公办教育由公职教师任教,让义务教育全面回归“义务”。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城镇教师到农村任教,在这方面不妨参照国家鼓励大学生到西部就业的作法,给予那些到艰苦地区任教的人员以补贴,或者将来在发展方面给予优先考虑等,激励优秀教师“下沉”到农村,让他们的劳动得到应有的回报。如此,才能实现教育的均衡发展。
让代课教师顺利退出历史舞台,还必须考虑到清退后的安置工作。清退工作应尽量避免“一刀切”,不少代课教师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也有较高的教学水平,缺少的只是执教的资质,地方不妨加强培训工作,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推行农村教师聘任制,以保证教育质量,让代课教师执教“合法化”。这对于在代课教师退出的过程中维持教学稳定尤为重要。
妥善安置代课教师,更要善待那些“下岗”的代课教师。代课教师在待遇上缺乏明确的合同条款保护,往往仅仅依据有关部门一句承诺就开始工作,但代课教师有事实上的合同关系,他们为教育付出艰辛的劳动,作出了有目共睹的贡献,在情理和道义上都应获得社会的尊重和回报。
总之,清退代课教师不是清退违法经营,不能一“清”了之。清退代课教师是为了规范教学和提高教学质量,这一过程的有序过渡很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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