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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城管协管员的公告
为扎实推进全县“211”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15名城管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面试、考核、体检,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一)城管协管员男队员12名、女队员3名。
(二)工作职责:协助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对城市进行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热爱城管协管员工作;
(二)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近两年复员退伍军人;
(三)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年龄男18-28周岁,女18-25周岁;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其中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六)警校、政法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复原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每人每月工资按人事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五、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5日至6月15日。
2、报名地点:南漳县城管执法局205室(原企业局院内),咨询电话5236116。
3、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退军人需持退伍证(复印件),所有报考人员须带近期免冠1寸照片5张。
六、考试录用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所有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都要首先进行笔试考试,对笔试成绩按1:3比例取前45名(即男取前36名、女取前9名)进行第一轮淘汰;笔试结束后,对笔试过关的45名人员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按男取前19名、女取前6名(共25名),进行第二轮淘汰;面试结束后,对25名入围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和体检,最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和政审、体检情况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招聘对象。
(一)笔试(闭卷考试)
1、考试内容:南漳县情、政治、经济、法律、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城市管理等。
2、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标明时间为准。
6月16日至17日所有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统一到县城管局205室领取《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来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地点:县城管执法局四楼会议室。
4、成绩公布:通过南漳电视台、南漳热线和县城管执法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求职动机、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2、面试方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3、面试时间: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根据通知要求准时参加面试,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体检:对面试成绩前25名(男取前19名、女取前6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的空额,经主考机关同意后可依次等额递补。
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城管执法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政审,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县城管执法局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较严重的问题,查证属实后不予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聘用:经体检、政审、公示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依法进行管理。
南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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