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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被造谣所蛊惑
——作者:长弓
尊敬的楼主,你对县医院的情况这么“熟悉”,而且批评都是点名带姓的,阁下应该是县医院麻醉科的职工吧?或者是药商?如果阁下是县医院麻醉科的职工,为什么如此恶毒的人身攻击你的领导呢?他究竟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让你如此恼火?对我所知,你在帖子中说道的这位金*,对工作认真负责,对业务精益求精,团结同事,公平对待每一位下属,他为什么又会得罪你了呢?我觉得,如果他有得罪你的地方,那应该是他因为什么事情批评了你,我想请问阁下,领导有没有批评下属的权利?并不是所有的职工工作都很勤奋、很负责、很上进,如果领导不对做错事的人进行批评,纠正下属的错误,那科室的工作不就变成一团糟了吗?主任批评阁下,他做的是对的,如果他不批评任何人,任由错误继续的话,那他这个主任是不尽职的。阁下受到领导批评,应该好好反思,让同样的错误不再犯第二次才是对的,才是个好同志,因为这样阁下才能不断从错误中吸取教训,从而不断进步。但阁下不仅没有反思自己,反而怀恨在心,在网上胡乱造谣恶意诽谤你的领导, 阁下的这一所为实在是小人的作风,龌龊而卑鄙;建议阁下以后不要再有类似的行为了,否则阁下的名誉、在他人心目中的形象、地位将与日剧下,直到臭不可闻。
如果阁下是药商,那如此发帖倒是无可厚非啊。但我可以负责任的在此宣布,阁下在帖中所说内容纯属胡说八道。据我所知,县医院的药品采购一律纳入了省集中招标采购,采购程序一向很严格;而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药品的管理尤其严格,每份**药的进货、使用都要进行严格登记,防止外流,因为**药品是一种精神毒性药品,一旦外流,就会变成与海洛因性质类似的毒品,成为可以卖给吸毒者的暴利品。是不是金*没有同意采购你的药品,你便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在网上发起舆论报复,攻击县医院和金*。“各为其主”无可厚非,但阁下拿**药品说事真是不明智啊,建议阁下回去把医药方面的法律书籍好好读一下,等学有所成了再出来混,不要再卖弄无知丢人现眼了。
尊敬的水镜论坛坛主,这篇帖子涉及造谣诽谤恶意攻击他人名誉,请问阁下,您是否对该帖进行了真实性审核。如果该贴涉及的对象是公众人物,比如说政府高官、明星等,倒还可以接受,因为公众人物是要允许被公众评价的,八卦媒体就经常披露明星的小道消息、对明星的个人生活评头论足;在国外,八卦媒体也经常以同样的方式对待总统、州长等官员,甚至在程度上甚于我国评论明星的八卦新闻。但请问阁下,你什么时候见过八卦媒体对普通百姓揭露隐私、随意评头论足的?媒体不能对非公众人物随意评头论足,因为普通百姓不同于公众人物,公众无权评论他(她)的个人生活。
作为百姓视点的版主和水镜论坛的坛主,阁下对发帖的合法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涉及他人名誉的帖子尤其要慎重,如果不经过认真审核便发布出来,长此以往,水镜论坛将不但不能继续发挥反映民生动向的舆论媒体的作用,反而堕落为小人公然诋毁善良人、泼妇肆意骂街的闹场,我想,法律是不会长期容忍水镜论坛肆意造谣恶意中伤公民名誉的,也不会长期容忍阁下为恶意中伤创造便利推波助澜。
愿公众对论坛上发布的信息能够审慎的对待,鉴别出真实和虚伪。支持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人、为了单位利益或公众利益不惜得罪小人的人、踏实本分做好自己的事情的人;而不要被对工作吊儿郎当、对集体和他人漠不关心、却擅长背地恶意中伤他人的小人所蛊惑,不要对他们的造谣和谎言人云亦云。我们要做智慧的人,要同情真正善良的人,而不要附和小人的造谣。我们的社会才能越来越干净、越来越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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