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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路” 为何变成了“修漏”呢?
目前,县政府正在对老城区玉凤路段进行道路改造,这是一项“民心工程”。25日下午5点左右,道路改造施工队在用“啄木鸟”挖掘机挖掘路面时将地下供水主管“啄”坏,导致全城停水,给全城居民正常用水造成了影响。解决“行路难”本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却因施工方不慎将其变成了一件令人烦心的“用水难”。
“修路” 为何变成了“修漏”呢?究其原因还是因为供水设施保护意识淡溥而造成的。据查阅,国务院颁布的《城市供水条例》明文规定:涉及城市供水设施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向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况。施工影响城市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商定相应的保护措施,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因此,热切呼吁:今后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应依法增强供水设施保护意识,杜绝类似供水事故的再次发生,以保障城区居民正常用水。
据反映,近一个时期内,类似供水事故在城区已发生了多起,不仅给供水公司经济和社会信誉造成损失,而且也给城区广大用户正常用水带来了不利影响,挠乱了我们正常生活秩序。希望能引起各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职能协调和监督作用,切切实实将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赖以生存的“南漳供水”给予大力支持和关心,让漳城居民都能吃上“放心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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