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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明日开始实施,望论坛的坛主和网友注意别侵权受到民事追究。
一,不得指名道姓的发表没有依据的对人格的侮辱性的言语。对他人名誉有损害的言语。有的虽然没有指名道姓, 说的是暗语,但大家一看就知道是谁,也视为指名道姓。公务人员本人也不能被人没有依据的在网上毁坏名誉。
二,论坛如果发现有人借网络进行人身攻击,要及时删除发贴和跟贴。
三,被侵害人有权要求删除贴子、
四,任何公民。包括公务人员,发现有人借网络损害名誉权和其他民事权力,有权要求追究论坛和发贴跟贴的的民事责任。
以上提醒,准确与否,请大家自己看侵权责任发。反正有法了,大家要守法,别让坏人钻空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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