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笔者在下乡时了解到,巡检镇甘溪村村干部在2008年林权制度改革时,将村集体所有的400多亩公益防护林划归己有,由于该村是国家石漠化治理村,每亩每年可以领取15元补助款,这样他们每年可以套取国家公益防护林资金7000多元。2009年春,村民向巡检镇政府反映情况,一并反映的还有该村干部违法套取搬迁户农田补助款、退耕还林款和防护林补助款等情况。镇政府派员来村调查,核实了情况,要求村干部退出侵占的公益防护林面积,村干部以村委会公章丢失为由,一直拖延至今未办,镇政府也因此不再追究。
有村民质疑,为什么村公章不早不晚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丢失了,再说了,不是还有党支部的章子在吗?办别的村务能用支部章子,办这件事为啥就不行呢?希望这件事能够引起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尽快给村民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