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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0-8-3 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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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客电动三轮车、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数量之多估计没有哪个说得清,街上不讲交通规则横冲直撞。最为烦人的是,每个车子上绷了个大蓬子,遮档了行人、其他车辆的视线,让行人、驾驶人心惊肉跳。交警也许会说,这不是交道法规管的事,而城管也许会认为,这是一个交通问题。
二、街道就是停车场,无论是什么车,尤其是汽车、货车,往路边一停,街道立马变窄,交通拥挤,然后堵车。停车是需求,交警也好,城管也好,他们解决不了这些实际问题。
三、占街经营。也许占人行道经营是有人管的,但这占街经营反而成为了管理“盲区”。城管可能认为这是交警的事,而交警也许会认为这是城管的事。
四、鞭炮齐鸣,扰乱生活。这放鞭炮在目前城市还未禁放之时,是个不可避免的事,但放的时候可就惨了,就是在水镜路,恐怕行人、车辆都得暂停。也不知道是否炸伤过人,反正我是不敢靠近的。你愿意不愿意,高分贝的声音都要穿耳而过,震耳欲聋啊。不知这是不是环保局应当管理的事。...
南漳热线 发表于 2010-8-1 16:00
五、民众生活必用商品价格上涨,工薪族生存艰难。不要说商品价格都是由市场经营者说了算,不然《价格法》就真的成了一纸空文。以菜价为例,南漳这样的贫穷山区县城,从来不亚于北上广深这样的发达城市。不信去襄樊菜市场去打听一下,襄樊的菜都被搬到南漳来了,因为南漳的菜价比襄樊高,有利可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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