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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庙路东端改造工程涉及的拆迁户持有的都是国有土地使用证,拆迁安置补偿不能参照《襄樊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参照标准 》
(襄樊政发[2004]44号),应该结合当前房价地价实际进行评估,给拆迁户做出合理补偿。襄樊政发[2004]44号文件规定"各县(市)和襄阳区人民政府可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参照本通知精神,结合当地经济和物价水平确定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费标准,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这是6年前的文件。南漳县应该结合当地经济和物价水平确定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费标准,给拆迁户作出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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