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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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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0-10-8 11:34:01
尊敬的用户:
为响应政府号召,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更好向您提供服务,自2010年9 月1 日起,中国电信开始实施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制度。
一、 您在办理移动电话入网和过户,固定电话(含宽带)装机、移机和过户时,应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二、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
1、个人用户:为本人身份证(十六岁以下为户口本)、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委托他人办理业务的,代办人应同时提交委托人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单位用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件,经办人应同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您在办理新入网手续时,请按照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保证证件真实有效。
四、实名登记后,如您的身份信息发生变更,为不影响您办理业务和使用业务,请及时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特此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公司
2010 年9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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