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4378|回复: 62

看来南漳摄影艺术进入了一个怪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1-24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镜湖晨风 于 2010-11-24 17:09 编辑

    南漳摄影、绘画、书法在全市及省不伐人才,近日,但据南漳一个摄影爱好人士讲,他对本县几次摄影比赛活动感到不解。事后多方搜寻到2010年11月22日南漳地税杯摄影比赛一等奖摄影作品获得者之一照片,观后令人大失所望。尚若当地政府组织插手到单纯的民间摄影内将会使南漳摄影艺术步入一个怪圈。
1.jpg
椐说这就是该县这次比赛一等奖获得者之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4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多虑了,常言说的好,萝补青菜各有所爱,圈子再怪你不进不就行了。保持摄影人的清洁、维持摄影版块的安静吧!!阿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4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武当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4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4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缺少美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4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路是-----修的,拍了用来存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4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洲试 发表于 2010-11-24 20:28
估计路是-----修的,拍了用来存档。

我的天呐笑死我了。。。wzg29ewzg29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4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洲试 于 2010-11-24 21:23 编辑

应该理解,职业习惯,清晰是永恒的主题。名字估计是《我修的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4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虽不懂“摄影”,但是理解“摄影”与“拍照”、“留影”应该不是一个范畴内的活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4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洲试 于 2010-11-24 21:32 编辑

大家应该多鼓励,不要总把他当局长看,如果我们能把他看成一位修路岗位的老职工,用自己修的路为题,来参加摄影比赛,我们是不是应该多鼓励?不容易,做人要厚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4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劁猪脑 发表于 2010-11-24 21:28
这么好的一幅片你们看不懂?龙之魂啊!

像,的确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4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这里热闹。wzg31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5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路要是在南漳的话,就是浪费国家粮食

南漳山区还有那么多的路还没有修好,为这几户人,花费这么大的代价去修这么一条蜈蚣路
的确很浪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5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管他怪不怪,我是觉得楼主贴的这幅画不怎么样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5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说了,摄影是艺术,艺术还是少追求世俗的功名的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5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钱到用时方恨少 发表于 2010-11-25 12:54
在说了,摄影是艺术,艺术还是少追求世俗的功名的好

南漳搞这些的人我也认识不少,椐他们说不是为了什么功与名,主要是没拿他们开涮。把他们当猴玩就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5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一等奖糟蹋艺术,个人观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5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司马对诸葛 发表于 2010-11-25 18:35
这个一等奖糟蹋艺术,个人观点

wzg13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6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劁猪脑 发表于 2010-11-26 10:55
不这样看,行吗?人家作者也没说要得这个奖,是评委给的。评委是哪些人啊?摄影里面我认不的几个人。也没 ...

你们瞎起什么哄呀!我就不信襄樊日报的记者和宣传部的摄影专家没你们这些民间野班子协会欣赏能力差吧。请问我们自己当评委、自己参加自己组织的活动,自己拿自己画缘得来的钱和奖金错在那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6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劁猪脑 发表于 2010-11-26 10:55
不这样看,行吗?人家作者也没说要得这个奖,是评委给的。评委是哪些人啊?摄影里面我认不的几个人。也没 ...

说了你会汪啊,南漳县地税杯摄影书法绘画评委;张大江(宣传部摄影专家)熊明银(襄樊日报南漳记者)吴月(南漳组织部干部)雷声国(文联主席),个个出来不钢钢神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6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一滴水 于 2010-11-26 15:30 编辑
地税杯一等奖 发表于 2010-11-26 12:22
你们瞎起什么哄呀!我就不信襄樊日报的记者和宣传部的摄影专家没你们这些民间野班子协会欣赏能力差吧。请 ...


是的,人家自己拿钱,请你们来参加自己昏礼,日自己的女人,错在哪里?更何况人家不好意思,是由襄樊日报的记者和宣传部的色影专家帮忙硬脱的裤子,他有什么错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6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一滴水 于 2010-11-26 12:52 编辑

“.............吴月(南漳组织部干部)雷声国(文联主席),个个出来不钢钢神的。
"还钢钢神的,这里面最少有两个让人看了就恶心,早晚要被人打死。像没有钙骨的太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6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身为长者希望大家说话都不要过激,不就是一个一等奖吗?以后的一等奖会有多少?我们要体谅他,不容易,年轻的时候养狗子,老了,又修路,一辈子都想干点细活,大家让他,只要他愿意拿钱,以后一等奖都归他,大家从二等奖开始欣赏不就和谐了吗?展出的时候,把字搞大家些,弄到他的照片上,把画面遮到,让大家看不清楚,不就议论不成了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6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地税杯一等奖 于 2010-11-26 14:48 编辑

wzg25e我懒得跟你这种人争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6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一滴水 于 2010-11-26 15:55 编辑

大家过细看一等奖这个小图,象不象赖克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6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說句真心話,這個一等獎有點不夠好,就是一普通照片的水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6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壇子裡有一些,比這個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6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漳县“‘地税杯’美在南漳”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文字文字文字南漳县“‘地税杯’美在南漳”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由中共南漳县委宣传部、南漳县文明办、南漳县文联、南漳县地税局主办,--、南漳县书画家协会、南漳县摄影家协会协办的“‘地税杯’美在南漳”摄影大赛自4月份启动以来,得到了广大摄影爱好者的广泛参与,组委会收到了一大批有份量的艺术作品,目前大赛活动接近尾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截稿时间:参赛作品截稿时间为9月5日。
  2、参赛对象:县内外摄影家协会会员及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3、作品要求:参赛图片限于近两年来拍摄的反映我县发展成就、生态环境、旅游资源、人文景观、民风民俗和地税事业形象等方面的图片。所有参赛作品均属第一次参赛。参赛图片必须是数码照片,不得低于300万像素,大小在2MB以上,并且不得改变原始影像和进行过度的色彩调整。每张照片必须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和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4、奖项设置:大赛设一等奖2幅、二等奖5幅、三等奖10幅、优秀奖15幅。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作者发放奖金(金额待定)、证书,对获得优秀奖的作者发放证书和纪念品。9月下旬组委会将召开颁奖大会进行颁奖,对获奖作品进行公开展示,在--进行重头宣传,对部分获奖作品进行集结成册。赞助单位有对获奖摄影作品进行公益宣传的使用权。
  5、投稿方式:参赛作品一律用电子邮件方式投入县摄影家协会电子信箱即:nzsyjxh@163.com,联系人:张大江(15971159193)、赵丽(13396100569)。


        南漳县“‘地税杯’美在南漳”摄影大赛组委会
              2010年8月18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6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下没话可说了吧,看看谁是主办单位。襄樊的摄影大家黄老师也参加了大赛。虽说他没拿到大奖,但重在参与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6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滴水 发表于 2010-11-26 15:24
大家过细看一等奖这个小图,象不象赖克妈

懂不得别乱说,人家叫龙之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7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太黑了 于 2010-11-29 01:09 编辑
地税杯一等奖 发表于 2010-11-26 12:22
你们瞎起什么哄呀!我就不信襄樊日报的记者和宣传部的摄影专家没你们这些民间野班子协会欣赏能力差吧。请问我们自己当评委、自己参加自己组织的活动,自己拿自己画缘得来的钱和奖金错在那里??


这和拿回扣有什么区别?怪不得说当官就有钱!就有一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8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压力是有点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8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影歌 于 2010-11-28 15:47 编辑

回复 地税杯一等奖 的帖子

不知情况不要乱说好吧!雷声国压根儿没有参加评奖!获奖的照片是张装修酒店用的,雷一直是拒绝参加这次评奖活动的。不要受他人蒙蔽,不要冤枉人,更不要别有用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8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地税杯一等奖 发表于 2010-11-26 12:35
说了你会汪啊,南漳县地税杯摄影书法绘画评委;张大江(宣传部摄影专家)熊明银(襄樊日报南漳记者)吴月 ...

不知情况不要乱说好吧!雷声国压根儿没有参加评奖!获奖的照片是张装修酒店用的,雷一直是拒绝参加这次评奖活动的。不要受他人蒙蔽,不要冤枉人,更不要别有用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8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影歌 于 2010-11-28 15:51 编辑
一滴水 发表于 2010-11-26 12:46
“.............吴月(南漳组织部干部)雷声国(文联主席),个个出来不钢钢神的。
"还钢钢神的,这里面最 ...


不知情况不要乱说,请调查清楚后再发言。雷声国压根儿没有参加评奖!获奖的照片是张装修酒店用的,雷一直是拒绝参加这次评奖活动的。不要受他人蒙蔽,不要冤枉人,更不要别有用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8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水镜老人 于 2010-11-28 16:38 编辑

这个贴子我一直不愿意跟,因这我也没资格参加此次活动。但椐我本人所知,县文联没人参加作品评奖、南漳摄影家协会更没人参加。学术麻,大家有意见可以讨论,但千万不要搞人身攻击,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8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太黑了 于 2010-11-28 23:42 编辑

无标题.bmp
地税杯一等奖 :说了你会汪啊,南漳县地税杯摄影书法绘画评委;张大江(宣传部摄影专家)熊明银(襄樊日报南漳记者)吴月(南漳组织部干部)雷声国(文联主席),个个出来不钢钢神的。

影歌 :不知情况不要乱说,请调查清楚后再发言。雷声国压根儿没有参加评奖!获奖的照片是张装修酒店用的,雷一直是拒绝参加这次评奖活动的。不要受他人蒙蔽,不要冤枉人,更不要别有用心。

一、这是“地税杯一等奖”公开说明,没有人想无中生有。
二、不想参加和已经参加是一个概念,很多事情都一念之差,拿奖拿钱是事实。而所谓一念之差与平时所作所为有必然联系。
三、“龙之魂”就象个赖克妈,不过用你们的审美观肯定就是龙之魂,因为他的钱就是你们的魂。但我们认为这和交易没有什么区别,并且交易非常成功。唯一与普通拿回扣不同的是:有些人拿回扣只是拿钱,而这个回扣是即有名誉、又有钱!并且是肆无忌惮的在众目睽睽的光天化日之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8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长者 于 2010-11-28 23:43 编辑

我们论坛网友很想知道,南漳省摄影家协会会员以前有几人?现在有几人?都是谁?我们有权利知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8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黑了 发表于 2010-11-28 16:41
一、这是“地税杯一等奖”公开说明,没有人想无中生有。
二、不想参加和已经参加是一个概念,很多事 ...

我认为宣传部、文联是组织单位是不应该参加评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8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影歌 发表于 2010-11-28 23:10
我认为宣传部、文联是组织单位是不应该参加评奖,

我们要很理智的争论事,不要针对事件中的某一个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热门推荐

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南漳热线 ( 鄂ICP备2021000082号-2 || 鄂公网安备 42062402000199号 )

GMT+8, 2024-11-3 05:30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 Style Desig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