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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王明华,是湖北省南漳县城关镇狮子包村三组村民,1985年4月,我在村企业参加劳动取土时,拾到一面八角形铜镜,消息很快传到县博物馆。该馆王馆长上门向我宣讲,你拾到文物应当上交给国家,我交给他时,要求他给我开了一张收据,并将铜镜的形状画在了收据上。此后我想,文物交公,按照法规,应当给我一定的奖励。我当即找到王馆长,提出这一要求,王对我说,等我向上级回报后再说,这以后我又多次找他,他都有不同的理由一直没有解决。后来我打工在外,只到今年夏天回家,找出收据在到县博物馆时,才知道王馆长已退休多年,现在的馆长是他的女儿。我说明来意后,现馆长说等他们商量后在回话,但事隔很久也没有音信,我又一次找到他们,这一次我要求看一下实物,得到的回话是,等他们清点库房后再说。这以后我又去了好多次,都被挡了回来。心里很不平静,我把文物上交给国家,不但没有得到奖励,连看一眼的心愿都得不到满足。无奈之下,我又找到他们的主管局,局里安排了两位领导到博物馆调查,才知道我上交的这件铜镜根本没有上账,铜镜已不知去向。我把文物交给国家,不想却被个人侵吞,至今也得不到追究,为此,我将此事通过网络公之于众,让社会给予评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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