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峰南漳供水公司1948万元支出具体明细
原文:
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对浦峰南漳供水公司1948万元的其它支出进入调查
据县回购供水公司谈判专班给县委、县政府写的《关于收购浙江浦峰集团南漳供水公司谈判情况的汇报》记载,浙江浦峰集团自编的报表:2003年至2009年,累计实现销售收入3032万元,累计支出3193万元,累计亏损161万元。其中大额支出情况为:支付三道河取水费690万元,支付供电公司电费444万元,支付县水务局水资源费52万元。其它支出1948万元。对其,人们不难看出,其它支出占总支出的61%,这么高的其它支出,到底是些什么?为什么不能将支出明细及政策依据向南漳人民公开?
另外,1948万元的其它支出,仅是浦峰集团自报,到底是多少?人们不清楚。
回复:
县回购供水公司谈判专班给县委、县政府写的《关于收购浙江浦峰集团南漳供水公司谈判情况的汇报》中的数据主要来源于县税务部门审定的浙江浦峰集团会计报表。汇报材料中写的支付三道河取水费690万元,支付供电公司电费444万元,支付县水务局水资源费52万元,上缴税金59万元是与县相关部门核对过的,证明税务部门审核的浙江浦峰集团南漳供水公司会计报表数据是真实的。汇报材料没有对其它支出进行细化。现细化如下:
1、利息支出820万元;
2、工资及社会保障支出860万元;
3、维修费支出210万元;
4、办公费支出38万元;
5、工会及福利支出6万元;
6、其它支出14万元。
特此说明 南漳供水公司 2011年2月12日 |